联合光电(30069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9,223,781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474,999,987.91 7,845,142.24 民币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154,845.67元。2021年12月14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5日出具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XYZH/2021SZAA20355 ( 号)。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上半年度,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支出2,837.6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且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5,500万元,收回前期理财本金23,260万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210.21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7.671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与合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及监督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旨在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示技术”)、保荐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2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一)。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3,689.12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526.24万元。截止2022年1月17日已置换完毕。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3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显示技术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前次审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将届满,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显示技术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前次审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将届满,公司同意显示技术在保证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4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无变化。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8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在建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公司对在建的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延期,将该项目的建设周期由30个月延长为48个月,即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1.5年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募投项目中的“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5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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