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鼎股份(60111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近日,根据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及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申请项目建设专项借款60,000万元并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0120800426-2025年(义乌)字03071号),借款期限为8年;全资子公司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新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0120800426-2025年义乌(保)字0138号),为公司上述60,000万元的专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本次借款在融资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亚特新材已就本次担保事宜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郑期中 3、注册资本:110,415.2226万元人民币 4、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5826157T 5、成立日期:2002年09月23日 6、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7、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7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人民币60,000万元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公司签订的主合同(主合同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0120800426-2025年(义乌)字03071号)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系是满足公司项目投资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2,451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3%,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6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8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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