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7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21:30:3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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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7 华安鑫创: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情况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计划减 持比例 不超过减持股份 来源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减持 原因
张龙不超过26,225股0.03%二级市场交 易取得集中 竞价注2根据减持实施时 的市场价格及交 易方式确定自身 资金 需求
肖炎不超过 2,317,372股2.9%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注2根据减持实施时 的市场价格及交 易方式确定自身 资金 需求
注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分红送股、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注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

注3: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肖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股东肖炎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1)自华安鑫创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华安鑫创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②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此外,本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7月6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首次减持公司股票或减持股票比例在5%以上(含5%)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公告。

若违反上述减持承诺的,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出售股票,则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2、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的肖炎承诺如下: (1)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此外,本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2021年7月6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若违反上述减持承诺的,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

3、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肖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在锁定期内,本人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②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首次减持公司股票或减持股票比例在 5%以上(含5%)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公告;
(4)本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肖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21:27 赛意信息:关于共同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上限、比例及减持方式:

股东名称拟减持数量 上限(股)占股东持 股比例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减持方式
张成康6,000,00013.07%1.47%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刘伟超1,950,0007.65%0.48%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欧阳湘英1,500,0008.34%0.37%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刘国华1,800,00011.32%0.44%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曹金乔1,000,0008.40%0.24%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合计12,250,00010.45%3.00%/
计划减持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上述五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其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1:02 永清环保:关于公司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姓名股份来源减持原因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数量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减持价格
王峰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 买入和股 权激励授 予个人资金 需要集中竞价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15个交 易日后3 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 方式 (2025 年9月22 日-2025 年12月 21日)500,0000.0774%根据减持 时市场价 格确定
戴新西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 买入和股 权激励授 予个人资金 需要集中竞价    
     240,0000.0372% 
合 计740,0000.1146%-    
注: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2024年6月,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峰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戴新西先生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增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承诺在未来6个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王峰女士、戴新西先生严格履行承诺,完成上述增持计划,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王峰女士、戴新西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


【21:02 双枪科技: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为满足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不超过)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
1李朝珍236,5000.33%
2周兆成230,3000.32%
合并466,8000.66%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调整事项: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朝珍先生、周兆成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2月5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除前述锁定期外,承诺人在作2
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朝珍先生、周兆成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47 帝科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无锡迪银科、无锡赛德科、无锡尚辉嘉部分合伙人自身有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无锡迪银科、无锡赛德科、无锡尚辉嘉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417,62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根据上述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作出的相关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持股平台/本公司出资额/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时将遵守“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0:47 恒光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三)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票。

(四)拟减持数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99%。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五)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

(六)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持股5%以上股东湘江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本公司拟长期持有恒光股份股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恒光股份股票时,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恒光股份,并由恒光股份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以减持恒光股份股票。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承诺进行减持,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恒光股份股票的:(1)本公司将在恒光股份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恒光股份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恒光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即减持恒光股份股票所得扣除取得该等股票的成本后所获收益)归恒光股份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款项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本公司未及时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恒光股份,则恒光股份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4、本承诺出具之后相关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最新的减持规定进行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湘江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湘江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20:47 品渥食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期间、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数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牧先生预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970,11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5、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6、调整说明: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保持不变;7、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8、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20:47 银河磁体: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24%。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20:47 通达创智: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叶金晃、尤军峰、张靖国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张芸彬股份来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3、减持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
序号姓名拟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股)拟减持股份数量约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其本人 总持股的比例不超过
1叶金晃518,1750.4552%25%
2尤军峰560,1750.4921%25%
3张靖国168,0000.1476%25%
4张芸彬19,2000.0169%25%
4、减持方式:
叶金晃、尤军峰、张靖国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张芸彬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尤军峰先生、叶金晃先生、张靖国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拟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董事叶金晃、高级管理人员尤军峰、张靖国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2、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上一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4、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5、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军峰先生、叶金晃先生、张靖国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张芸彬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均不存在违反承诺或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不得减持的情形
叶金晃先生、尤军峰先生、张靖国先生、张芸彬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0:27 航宇科技:航宇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朝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10,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其中,987,277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328,300股为公司股权激励取得,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4,673股为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吴永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27,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其中,1,402,787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156,900股为公司股权激励取得;467,906股为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

黄冬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6,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其中,128,300股为公司股权激励取得;38,490股为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刘朝辉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0,0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股东吴永安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06,8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6%;股东黄冬梅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0,0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
1

【19:17 云从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继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2,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7%。

2、公司财务总监高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4,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已于2025年3月31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继伟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3,235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42%。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财务总监高伟女士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8,696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08%。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1
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李继伟先生和高伟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9:17 气派科技: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信达证券平安银行信达证券聚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达证券聚合2号”)持有公司股份5,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信达证券聚合2号因产品投资计划需要,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68,79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得1.00%,减持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在相关公告中予以说明。


【18:52 强瑞技术: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强瑞控股大宗交易2025年7月21 日-2025年7月 22日40.792,000,0001.93%
强瑞控股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7月21 日-2025年8月 29日65.12491,0000.47%
强瑞投资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7月21 日-2025年8月 8日54.05533,9200.52%
尹高斌-----
刘刚-----
合计3,024,9202.9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 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 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
强瑞控股持有股份39,823,73538.537,332,73536.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9,823,73538.537,332,73536.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尹高斌持有股份9,235,6248.939,235,6248.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08,9072.232,308,9072.23
 有限售条件股份6,926,7176.706,926,7176.70
刘刚持有股份7,362,8487.127,362,8487.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40,7121.781,840,712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5,522,1365.345,522,1365.34
强瑞投资持有股份3,269,3963.162,735,4762.64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 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 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69,3963.162,735,4762.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59,691,60357.7156,666,68354.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7,242,75045.6744,217,83042.75 
有限售条件股份12,448,85312.0412,448,85312.04 
注1:股东强瑞控股、强瑞投资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注2:表格中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18:52 上海港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刘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04%;董事兼副总经理兰瑞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04%;董事会秘书王懿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02%;上述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董事刘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0%,股份来2023
源为参与公司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刘剑先生、兰瑞学先生、刘瑜先生以及王懿倩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其各自25% 197,200
所持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 ,合计将减持不超过 股的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80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遵守窗口期相关规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仍不会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5%。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刘剑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兰瑞学先生、董事刘瑜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懿倩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

【18:52 银河电子: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董事长吴建明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916,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董事吴刚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88,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财务总监徐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2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3、减持期间:自公司公告本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人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关于减持的承诺:董事长吴建明、董事吴刚、财务总监徐敏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长吴建明、董事吴刚、财务总监徐敏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8:37 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547,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19%,所持股份为其在公司IPO之前取得的股份(含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76%,所持股份来源于大宗交易受让一致行动人曹政先生所持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骥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曹冠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509,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13%,所持股份为其在公司IPO之前取得的股份(含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东在公司IPO之前取得的股份(含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7月2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曹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947,06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195%。曹冠群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657%。

上述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进行调整。


【18:12 浙文互联:浙文互联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席总经理吴瑞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35,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股份来源为2017年通过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吴瑞敏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508,9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8:12 科森科技: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TANCHAIHAU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董事TANCHAIHAU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41,250股,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15%。


【18:12 华胜天成:关于董事及监事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及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维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3,717,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70%;监事钱继英女士持有公司
股份7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的时间除外),王维航先生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0,929,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967%;钱继英女士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8,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7%

【17:52 科汇股份:科汇股份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山东科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汇投资”)持有公司28,323,315股,占公司总股本104,670,000股的27.0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6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科汇投资为满足除实际控制人以外的部分小股东的退出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不超过1,046,7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上述期间公司若有增发、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将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减持,其持有的科汇投资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收益的分配。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科汇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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