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数科(688789):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33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1 —— 管指引第 号 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公司”“本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8元,共计募集资金57,53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343.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公2021 7 5 司于 年 月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03.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3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66号)。 2 2022 A 、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44,44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4.00元,共计募集资金99,999.99万元,坐775.00 99,224.99 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印花税、材料制作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31.5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793.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7号)。 ( )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府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3年1月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补充营运资金15,339.99万元、投入工业数码喷5,000.00 2022 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万元以及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的补充营运资金30,0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三)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2月26日,公司第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2025 2 8 12 自 年 月 日起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在未经董事会授权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 6 3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29,119.0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2023 2 8 、根据 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3,52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智能化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9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0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 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已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并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监管机制,增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批机制,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1 附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附件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2]补充营运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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