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68817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8日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表决票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没有投票人签名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8)。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8日15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8日 至2025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志峰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审议以下议案: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有关财务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现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不含税),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70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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