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002928):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5-05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0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09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09月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上述议案1-3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10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11和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且其生效实施以议案1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09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0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01120(信函上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新宇 联系电话:023-67153222-8903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传 真:023-67153222-8903 电子邮箱:maoxy@chinaexpressair.com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请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8月30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8,投票简称:华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0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0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本委托书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终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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