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002928):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7:20:35 中财网
原标题:华夏航空: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推动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进一步加强做好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切实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资本运作工具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六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
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基础上。

(二)科学性原则
公司的市值管理应当采用科学的、系统的方式开展,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性、高效性与可行性;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得违背市值管理的内在逻辑。

(三)系统性原则
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市值管理须秉持系统思维、循序推进的原则,系统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项关键要素。

(四)常态性原则
公司的市值成长是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市值管理的工作应是持续的、常态化的行为。公司应以长期发展为导向,避免过分追求短期利益,从而保持公司市值的稳定和增长。

(五)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当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科学制定及调整市值管理工作方案,主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能
第七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部门,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或措施。

第八条 董事会应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质量,充分反映公司投资价值。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工作,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并提出改进建议;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领导董事会办公室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过发布澄清公告、官方声明、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应对。

第十二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增强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自身情况,聚焦公司主业,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一)经营提升
公司应当重视经营质量的整体提高,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应当专注主业、稳健经营,采取具体措施积极开拓市场、提升营运能力、强化成本控制、加大研发力度,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

(二)并购重组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实际需求,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以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三)股权激励
公司可以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及重要骨干员工对公司成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帮助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内在价值,同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从而促进企业的市值管理。

(四)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分红规划,明确分红条件、分红频次、分红比例。通过提升股东回报,让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或发生的重大事项,通过主动开展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线上/线下或一对一/一对多沟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争取价值认同,形成投资决策和主动推介。

(六)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七)股份回购和股东增持
公司可以结合公司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在《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其他内部文件中明确股份回购的机制安排,如回购触发情形、回购计划、回购主要用途、资金规划等。公司可以根据回购计划安排,做好前期资金规划和储备。公司回购股份原则上应依法注销,也可以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将回购股份用于其他用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公司应当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

(八)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采用自身纵向分析与行业横向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其他适用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细分领域平均水平及资本市场趋势设定并适时调整合理的预警阈值。

第十五条 如出现公司的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形、相关指标触发预警阈值时,董事会可以合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促进上述指标合理反映公司质量,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六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如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异常波动,公司应根据相关要求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二)立即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联合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对可能导致股价下跌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进行全面排查;(三)可以召开投资者交流会,对外说明公司对股价下跌原因的客观分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计划等,以及公司正在采取的应对措施;(四)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五)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六)如果股价下跌是由于市场对公司某些信息的误解导致的,公司可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视情况进行自愿性披露,提供更多有助于投资者正确理解公司状况的信息;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之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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