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河(300137):2025-037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过户完成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ST先河 公告编号:2025-037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河环保”)实际控制人姚国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和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达能”)于2025年7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玉国先生和智新达能、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于2025年8月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先河环保的3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转让给智新达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4日、2025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5年8月2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股份数量为31,320,3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智新达能持有公司69,455,843股股 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94%,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姚国瑞先生通过清利新能源间接持有公司5,667,480股股份,通过智新达能间接持有公司69,455,843股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实际可以控制李玉国先生名下剩余7,330,929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姚国瑞先生通过上述方式实际可以控制公司82,454,25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15.37%,仍为实际控制人。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相关主体的持股及表决权情况如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属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转让,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作为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智新达能承诺自先河环保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次转让中取得的股份。(具体详见2025年7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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