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002315):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030),《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4,755,629.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2,883,426.65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2024年度股利 174,479,727.95元,本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3,159,327.8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17,235,86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共计派发190,341,521.40元。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本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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