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高华科技(688539):高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8:21:20 中财网
原标题:高华科技:高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39 公司简称:高华科技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高华科技688539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新杨帅
电话025-85766153025-85766153
办公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大道66号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大道66号
电子信箱ghzq@govagroup.comghzq@govagroup.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928,474,214.041,963,322,285.86-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16,451,736.701,739,240,199.33-1.3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84,321,577.14158,081,641.9716.60
利润总额31,142,300.4232,128,950.35-3.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35,145.3630,620,334.18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23,111,758.7824,617,928.11-6.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06,094.60-67,180,209.57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71.71增加0.0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166.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166.2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8.3918.76减少0.37个百分点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41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的股份数 量 
李维平境内自然人18.3734,160,00034,160,00034,160,0000
单磊境内自然人13.5925,270,00025,270,00025,270,0000
佘德群境内自然人11.7121,770,00021,770,00021,770,0000
黄标境内自然人11.7121,770,000000
陈新境内自然人3.015,600,000000
赵建平境内自然人2.975,520,000000
南京邦盛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苏州邦 盛赢新创业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其他2.414,480,000000
国投创合(上海)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2.264,200,000000
-发展产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南京高感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他1.753,248,000000
赵吉境内自然人1.402,60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公司股东李维平、单磊、佘德群为一致行动关系,实际控制人 李维平、单磊、佘德群为共同控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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