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亚太药业(00237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公司可转债已于2025年4月2日到期,并于2025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终止对“亚药转债”的跟踪评级,原评级有效期截至2025年4月3日止,上述评级将不再更新。“亚药 转债”自2019年10月9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4月2日(最后转股日),累计7,177,747张可转债已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09,173,074股,公司总股本为745,667,530股;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亚药转债”张数为2,472,253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284,309,095.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2025年4月3日兑付完毕。公司因与江西人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可医药”)合同纠纷,人可医药向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财 产保全,公司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账户(银行账号:19510101040108887)中的募集资金 1,207.60万元被冻结,除该部分被冻结的资金外,其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9,854.03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及子公司绍 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一般账户进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毕雅泰药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94010078801200011358)、亚太药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银行账号:9401007880120001076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银行账号:39052001040018793)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户的注销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相关账户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银行账号: 19510101040108887)账户被冻结外,其余均已注销。 2、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2025年3月31日,公司与浙江中清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中清大”或“受让方”)签署了《关于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绍兴 兴亚药业应付公司借款为人民币48,728,877.89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采用承债式收购的方式,即受让方本次 在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同时受让及承接标的公司应向转让方偿还的负债48,728,877.89元,并按协议约定向转让方 偿还前述负债,即就本次交易,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价款126,271,122.11元,并偿还标的 公司对亚太药业的债务48,728,877.89元,即受让方应合计向亚太药业支付17,500万元。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收 到受让方浙江中清大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 2025年6月24日,亚太药业、兴亚药业、浙江中清大、杭州烁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烁驰商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经浙江中清大申请,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委托第三方烁驰商贸代浙江中清大向亚太药业 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96,271,122.11元及偿还债务的48,728,877.89元,即共计145,000,000元。2025年6月25日, 公司收到烁驰商贸代浙江中清大支付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及偿还的债务合计145,0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 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及偿还的债务合计17,500万元,兴亚药业也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 公司不再持有兴亚药业的股权,兴亚药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岑建维 2025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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