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亚太药业(00237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8:27:23 中财网
原标题:亚太药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亚太药业股票代码00237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徐炜朱凤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 
电话0575-848101010575-84810101 
电子信箱ytdsh@ytyaoye.comytdsh@ytyaoye.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52,074,731.41221,933,271.08-3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5,176,469.825,475,173.861,82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48,862,245.08-7,826,660.51-524.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896,651.1932,398,357.90-13.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011,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011,3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1%0.94%9.0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242,686,319.651,401,768,368.44-1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29,155,525.49972,181,003.6216.1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5,10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宁波富邦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99%89,420,0000不适用0
上海汉贵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62%19,525,5660不适用0
浙江亚太集团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9%12,600,0000冻结12,600,000
吕旭幸境内自然人1.53%11,400,1060不适用0
陈奕琪境内自然人1.02%7,600,0000不适用0
徐锦平境内自然人0.89%6,613,4000不适用0
钟声旺境内自然人0.75%5,592,9320不适用0
陈锦棠境内自然人0.74%5,500,0000不适用0
陈佳琪境内自然人0.59%4,419,9000不适用0
洪文锋境内自然人0.52%3,911,4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宁波富 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原控股股东;陈奕 琪女士、陈佳琪女士为姐妹关系;吕旭幸先生为公司原董事,公司股东陈奕琪女士 之配偶,除以上情况外,未知公司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徐锦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6,613,400股,合计持 有6,613,400股;陈佳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2,430,0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 持股1,989,900股,合计持有4,419,900股;洪文锋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0股, 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3,911,400股,合计持有3,911,4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元)利率
可转换公 司债券亚药转债1280622019年04月 02日2025年04月 02日24,722.53第一年0.3%、第二年 0.5%、第三年1.0%、 第四年1.5%、第五年 1.8%、第六年2.0%
注:公司可转债已于2025年4月2日到期,并于2025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亚药转债”自2019年10月9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4月2日(最后转股日),累计7,177,747张可转债已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09,173,074股,公司总股本为745,667,530股;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亚药转债”张数为2,472,253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284,309,095.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2025年4月3日兑付完毕。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9.14%30.65%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4.041.30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可转债已于2025年4月2日到期,并于2025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终止对“亚药转债”的跟踪评级,原评级有效期截至2025年4月3日止,上述评级将不再更新。“亚药
转债”自2019年10月9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4月2日(最后转股日),累计7,177,747张可转债已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09,173,074股,公司总股本为745,667,530股;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亚药转债”张数为2,472,253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284,309,095.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2025年4月3日兑付完毕。公司因与江西人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可医药”)合同纠纷,人可医药向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财
产保全,公司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账户(银行账号:19510101040108887)中的募集资金
1,207.60万元被冻结,除该部分被冻结的资金外,其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9,854.03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及子公司绍
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一般账户进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毕雅泰药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94010078801200011358)、亚太药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银行账号:9401007880120001076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银行账号:39052001040018793)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户的注销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相关账户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银行账号:
19510101040108887)账户被冻结外,其余均已注销。

2、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2025年3月31日,公司与浙江中清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中清大”或“受让方”)签署了《关于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绍兴
兴亚药业应付公司借款为人民币48,728,877.89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采用承债式收购的方式,即受让方本次
在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同时受让及承接标的公司应向转让方偿还的负债48,728,877.89元,并按协议约定向转让方
偿还前述负债,即就本次交易,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价款126,271,122.11元,并偿还标的
公司对亚太药业的债务48,728,877.89元,即受让方应合计向亚太药业支付17,500万元。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收
到受让方浙江中清大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

2025年6月24日,亚太药业、兴亚药业、浙江中清大、杭州烁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烁驰商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经浙江中清大申请,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委托第三方烁驰商贸代浙江中清大向亚太药业
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96,271,122.11元及偿还债务的48,728,877.89元,即共计145,000,000元。2025年6月25日,
公司收到烁驰商贸代浙江中清大支付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及偿还的债务合计145,0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
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及偿还的债务合计17,500万元,兴亚药业也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
公司不再持有兴亚药业的股权,兴亚药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岑建维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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