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492,993.7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15,612,974.01元,资本公积为1,949,701,621.80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2,001,945.17元,资本公积为1,863,214,401.8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同时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5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1,307,9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9,600,000股后的股本711,707,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49,819,555.3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由于开展股份回购、持股计划股份授予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为深入贯彻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理念,公司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增加分红频次的政策导向,进一步优化分红节奏,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5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1,307,9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9,600,000股后的股本711,707,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49,819,555.3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由于开展股份回购、持股计划股份授予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上述方案由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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