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002301):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8:31:08 中财网
原标题:齐心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一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关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总体情况介绍
公司本次拟续聘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拟续聘政旦志(二)审计业务收费情况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参照2024年度审计的收费标准(即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00万元)。最终业务收费金额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审计收费金额的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34.7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459.60万元
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其中7次不在该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5次(其中5次不在该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汪玲,201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霞,200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合计3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3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交流,并对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一致认为:
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董事会认为:
因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业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和提议,并事前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参照2024年度审计的收费标准(即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00万元)。最终业务收费金额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审计收费金额的20%。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资料;
2、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文件;
3、第九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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