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净源(30137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301372 2025-04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科净源 公告编号: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12月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1日。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5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142,8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4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428,61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2,637,433.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91,17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17-0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并调整建设内容的议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以下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公司在推进“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过程中,综合考虑当前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行业周期的波动,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计划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与效率,本着科学、合理、谨慎的原则,为统筹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后决定,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12月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8 29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