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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688611):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9:40:39 中财网
原标题:杭州柯林: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5-038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柯林”)于2025年829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含3,3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12
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97.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732.4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612.2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120.1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2021 4 6
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年月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46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9,120.11万元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1,277.57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资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 化建设项目35,846.5735,419.4828,620.11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953.009,858.094,500.00
3补充营运资金6,000.006,000.006,000.00
合计51,799.5751,277.5739,120.11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合同款项支付完毕。由于款项支付尚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仍然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21,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四、本次补充确认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本次审议前,公司在对前次募集资金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进行自查及保荐机构定期核查时发现,公司在前次授权审议期限届满之后、本次审议之前,存在提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主要包括2025年6月9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购买了3,200万元结构性存款(2025年6月30日已到期赎回)、2025 7 2 3,000 2025 7 31
年月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购买了 万元结构性存款( 年月 日
已到期赎回)。上述提前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行为,已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同意补充确认公司继续使用上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的12个月内继续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300万元(含3,3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含3,3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公司自查及保荐机构定期核查后进行的修正,公司在审议之前提前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型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公司后续开展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措施
公司未来将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完善相关措施,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公司自查及保荐机构定期核查后进行的修正,公司提前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此前存在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届满、未及时审议之前,提前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但通过公司自查和保荐机构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了上述情形,保荐机构立即督促公司履行了补充确认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含3,3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

3、后续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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