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30115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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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0:17:1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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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天力锂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力锂能(301152)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凯 | 联系电话:021-80508408 |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腾 | 联系电话:021-8050840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曾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
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
件 | 3
()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
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保荐机构获悉天力锂能发生关联 | |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后,于
2025年5月11日至2025年5月
13日期间,就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事项对天力锂能进行了专
项现场检查。整改措施如下:(1)
公司立即推动解决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问题,并收回本次资
金占用事项的本金及利息;(2)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
优化和落实公司治理工作,充分
发挥公司董事会尤其是独立董
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和
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内部审
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
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3)对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相
关人员进行约谈,并加强财务人
员、内部审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规
范运作意识和工作能力,杜绝此
类事件再次发生。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6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与浙江海容能源有限
公司签署了《年度煤炭购销框架
合同》,拟开展煤炭贸易业务,并
按协议支付预付款2,999.99万 | | 元。本协议将于2025年9月20
日到期,公司将按协议按时收回
款项。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及管理层进一
步评估《年度煤炭购销框架合同》
约定的业务可行性是否发生变
化,并采取积极措施保障预付资
金的安全性。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5年5月12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培训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治理结
构、董监高的任职、忠实勤勉义务
和责任等,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相
关法律法规、董监高的义务与责任
等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同时结合近
期监管处罚案例对相关法律责任
进行了阐释。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 (1)归还资金并收取资
金占用费;(2)对关联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
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并加强财务人员、内部
审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
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和工作能力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
原因及解决措
施 |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
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1)公司收到的监管措施:因2022年度
至2023年度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重大投资协议未及时披露等问题,公司于
2025年3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
报批评处分;
(2)公司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
公司高度重视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整改
情况已于2024年8月提交至河南证监局;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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