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30098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原标题:金沃股份: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证券代码:300984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凤山路 19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本数),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9、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重大风险因素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相关章节。 (一)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境内外审批备案手续无法取得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开工所需的审批备案文件尚未全部取得,包括境外投资涉及的发改备案及后续外汇登记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墨西哥当地所需环评等审批手续。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据投资计划有序推进境内外审批备案手续。若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等发生变化,该项目可能无法取得开工所需的全部境内外审批备案手续,进而可能影响本项目的实施。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进入了舍弗勒、斯凯孚、恩斯克、捷太格特、恩梯恩等跨国轴承企业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并与这些轴承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25年 1-6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9.30%,客户集中度较高,经营风险较为集中。如果公司主要客户出现经营困难导致采购需求降低或者不能及时履行付款责任,或者将订单转向其他供应商而减少对公司的采购,或者因公司产品质量、交期不能满足需求等情况导致向公司采购减少,都将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减少,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2.61%、11.49%、12.61%和14.29%。近几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系公司新产线新工序投产后未完全达产,折旧摊销导致制造费用及新聘车间人员新增人工费用较高等因素所致。若未来公司无法有效提升生产效率和产能利用率、公司产品开发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导致市场开拓受阻、原材料价格持续波动且公司未能及时通过调价机制传导,或者公司无法采取相应措施减轻成本端上涨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存在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从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528.31万元、3,770.78万元、2,613.59万元和 2,546.9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有所波动,主要系受到市场需求短暂下行后恢复上升、偶发性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新增管理人员等因素影响。2025年上半年,随着产品市场需求增长,公司归母净利润已触底反弹,较上年同期上升 94.00%。公司经营面临宏观经济形势及相关产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波动、行业竞争格局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而无法正常传导至产品售价等诸多挑战,若前述各项因素中的某一项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多项因素同时发生,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境外市场销售风险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逆全球化思潮在部分发达国家出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和争端加剧。我国中高端制造业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将面对不断增加的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开始推动中高端制造业回流,并提高产品关税。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到欧洲、南美洲、北美洲、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2025年 1-6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41.97%,总体比例较高。如果未来公司主要销售的境外市场实施限制进口或大力推行制造业回流的贸易保护政策,将导致公司国际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和经营业绩下滑。 (六)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围绕公司轴承套圈主业,并在海外布局产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在境内和墨西哥将分别新增年产 5.4亿件和 3,600万件轴承套圈产能,以及境内新增年产 3.3万吨锻件产能。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对公司未来市场开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在决策过程中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并已具备实施该项目的技术和管理基础,但如果出现公司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或公司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则公司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可能将不能得到充分消化,公司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七)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本性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本次募投项目在进入稳定年后每年新增折旧摊销占公司未来预计收入的比重为 0.69%-2.06%,占公司未来预计利润总额的比重为 6.26%-21.68%。虽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效益能够较好地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但由于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实现的因素较多,若因募投项目实施后,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则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发行人未来的盈利情况产生不利的影响。 (八)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较为谨慎、合理。但若未来在募投项目投产后,主要原材料对应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且公司无法将价格及时传导至下游厂商,或国际物流成本大幅提升、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募投项目实施地人力资源成本及其他费用水平大幅提升、税收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汇率出现大幅不利波动等,会使得募投项目的成本或费用增加。该等情形均可能导致募投项目利润水平下降,进而导致募投项目存在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九)境外实施募投项目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涉及境外投资项目“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出境阶段需要履行相关境外投资审批程序,包括发改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商务部门境外投资备案及相关外汇登记手续等,并需要获取墨西哥当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尽管公司已具有一定的国际化经营经验,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当地政策、市场需求、竞争情况、技术迭代、用工等方面影响,亦可能面临境外投资政策收紧、当地税收政策不利变动、国际贸易摩擦等不利情形,导致该募集资金境外投资项目无法按期实施。 (十)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场所租赁风险 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厂房系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并根据项目规划实施进度分批租赁所需场地。JW MEXICO已与出租方签署了期限较长的租赁协议,但该项目建设所需场所尚未全部租赁,且尽管已经签署租赁协议仍不能完全排除出租方在租赁期限内违约并终止协议或租赁期限届满无法续租进而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 2 二、重大风险因素提示 ................................................................................................ 4 目 录.............................................................................................................................. 8 释 义............................................................................................................................ 10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7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2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8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50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3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53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55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55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57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7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57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57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9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59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59 三、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75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76 五、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既有业务的、拓展新业务的情形 ...................................... 77 六、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 .............................................. 78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 79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0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80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80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8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80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82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 82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 83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 90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 92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 92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92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92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93 一、经营风险 .............................................................................................................. 9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 95 三、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97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8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8 一、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声明 .................................................................................... 10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04 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 105 四、保荐人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106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07 六、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 108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09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2、本募集说明书涉及的我国、我国经济以及行业的事实、预测和统计,包括本公司的市场份额等信息,来源于一般认为可靠的各种公开信息渠道。本公司从上述来源转载或摘录信息时,已保持了合理的谨慎,但是由于编制方法可能存在潜在偏差,或市场管理存在差异,或基于其它原因,此等信息可能与国内或国外所编制的其他资料不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五人,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发生变更。上述五人于 2018年 10月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了各方及其控制的企业向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董事会/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充分一致等内容。2025年 6月 17日,上述五人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目前仍在有效期内且执行情况良好。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五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46.59%的股份,并通过同沃投资、衢州成伟控制公司 6.88%的股份,五人合计控制公司 53.47%的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杨伟先生,1967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至2002年 3月,任浙江省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员、项目经理,2002年 3月至 2008年 4月,任浙江省建工集团项目经理;2008年 4月至 2016年 12月,历任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年 6月至 2018年 10月,历任衢州金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2013年 5月至今,任常山县青峰石业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 3月至今,任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 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赵国权先生,1967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4年 9月至 2002年 3月,任浙江省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员、项目经理;2002年 3月至 2012年 9月,任浙江省建工集团项目经理;2012年 10月至 2018年 10月,历任衢州金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副经理、执行董事、监事;2013年 5月至今,任常山县青峰石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 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郑小军先生,1973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 7月至 1997年 1月,在衢州市水利水电实业公司工作;1997年 2月至 2004年 8月,任衢州市布衣植物研究所所长;2004年 9月至 2008年 9月,任衢州市圣林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理;2008年 9月至 2011年 6月,任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副经理;2011年 6月至 2016年 12月,任衢州金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 12月至 2017年 7月,任浙江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 11月至今,任浙江文王养生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 12月至今,任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8年10月至 2025年 3月,任公司董事。 叶建阳先生,1973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 3月至 2006年 12月,在衢汽集团公司工作;2007年 10月至 2008年 9月,任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9年 6月至今,任衢州市吉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3年 5月至 2025年 3月,任杭州谷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 12月至 2017年 7月,任浙江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 12月至今,任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 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郑立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07.91万股,通过衢州成伟和同沃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7.39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15.3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73%;郑立成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 420.00万股,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3.1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 公司股东郑立成股份质押比例较低,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主要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发行人主要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属纠纷。 (四)违法行为及资本市场失信惩戒情况 1、发行人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2、发行人及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4年 11月 20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公司属于 CG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 CG345“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 C3451“滚动轴承制造”。 (一)行业的管理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轴承行业是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管理下的市场化竞争行业。国家发改委以及国家工信部承担轴承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审批发布行业标准等;国家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促进技术改革和产业优化等。 轴承行业是通用设备制造业的一个细分行业,由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全国滚动轴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滑动轴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行使行业自律管理职能。 (1)中国轴承工业协会 中国轴承工业协会成立于 1988年,是轴承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具有社会经济团体法人资格,其主要任务是:调查研究行业的现状及发展方向;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国内外企业交流经验;搜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组织人才培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举办国内及国际轴承展览会等。 (2)全国滚动轴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滚动轴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 1987年 7月由国家标准局批准成立,是全国性的滚动轴承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组织,主要负责组织轴承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复审工作和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TC4对口工作等。 (3)全国滑动轴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滑动轴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于 1999年,主要负责编制标准体系表、提出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推荐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组织参加 ISO/TC123的国际会议、承担或参加国际标准的制订或修订工作等。 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发行人所从事的轴承制造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轴承制造相关的主要产业支持政策包括:
轴承作为机械工业的核心基础件,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航空、新能源等领域,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轴承行业向精密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等方向发展,推动轴承在轨道交通、风电、航空、基建、工业机器人等领域的应用,并支持轴承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政策与业务重点紧跟行业政策及规划的发展方向与调控步伐。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所处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经营未构成重大障碍和不利影响。 (二)行业发展概况 1、轴承行业的发展状况 轴承经历一百多年的发展,已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国防、航空航天、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等领域,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目前在全球范围内,轴承行业经过多年产业竞争后,形成由瑞典、德国、日本、美国四个国家八家大型轴承企业垄断竞争的态势。世界八大轴承企业包括斯凯孚(瑞典)、舍弗勒(德国)、恩斯克(日本)、捷太格特(日本)、恩梯恩(日本)、铁姆肯(美国)、美蓓亚(日本)、不二越(日本)。2023年八家轴承企业在国际轴承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合计达到 75%以上。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轴承消费市场,其次是欧洲、中东及非洲地区和美洲地区。从市场规模来看,全球轴承市场在过去五年中持续增长,主要受益于全球经济的稳定增长、工业自动化升级和新兴市场的快速发展。根据 Grand View Research,从 2016年到 2022年,全球轴承制造市场的规模呈现稳步增长趋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了约7.4%。2023年全球轴承市场规模为 1,209.8亿美元,并预计到 2030年将达到2,266.0亿美元,2023年至 2030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9%。 中国轴承市场在过去五年中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主要受国内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和高端装备需求的增加推动。根据中国轴承工业协会数据,2019年到2023年,我国轴承行业市场规模从 1,770亿元增长至 2,78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12%,并预计 2024年将超过 3,000亿元。据 Grand View Research的研究报告,我国轴承市场预计 2024年至 2030年期间将维持 10.8%的年复合增长率。 汽车工业、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是轴承配套的主要市场,根据机械工业的趋势预判,以及轴承配套行业的发展趋势,特别是轴承配套的汽车行业,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将对汽车轴承产生较大影响。预计燃油汽车驱动和传动系统对轴承需求将呈下降趋势,未来市场增量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同时,随着我国逐步实现“双碳”目标,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风力发电机、工业机器人、城市轨道交通、工业智能化、城市智慧化等将会带动一些轴承新市场的发展。基于上述因素,预计未来几年,我国轴承产业发展格局将会发生较大变化,发展速度将维持低速增长的态势。 2、轴承套圈行业发展状况及市场容量 成品轴承的生产需要专业化产业链分工,国际八大轴承公司专注于轴承的设计、销售,主要从事磨装等生产环节;轴承套圈的制造则通常采用对外采购,形成了巨大的国际轴承套圈市场。国际轴承公司陆续到中国办厂,得益于劳动力素质相对较高、生产工艺稳定。从磨前产品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国际上轴承套圈的需求主要是八大跨国轴承公司,国内轴承套圈需求主要是上述跨国公司及其在中国的工厂以及国内的一些本土轴承企业。目前,轴承套圈市场规模大,但行业集中度较低。 2023年全球轴承市场规模为 1,209.8亿美元,通常轴承套圈成本平均价值约为成品轴承的 35%左右,若假设轴承销售毛利率为 15%,则套圈市场规模约360亿美元。 3、轴承行业发展主要趋势 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对轴承行业来说,既是转型升级的机遇,也是对行业研发能力、制造能力、销售能力的挑战。 (1)专业化分工进一步体现 近年来,轴承巨头不断与具有成本优势的零部件供应商加深合作,逐步开放原本较为封闭的供应链,将部分成熟的核心工序予以外包。因此,无论国内外轴承行业企业,均将采取更加专业化的分工策略,更为灵活地响应市场需求。多数企业将专注部分环节的专业化生产经营,进一步明确产品定位。对轴承零部件生产企业而言,上述趋势将促进其承接更多加工工序,进一步扩大业务体量,同时,有助于凭借自身竞争优势提升细分领域壁垒,以及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盈利能力。 (2)产品技术含量不断提升 从目前我国轴承行业产品结构来看,技术含量较低的普通轴承生产已可满足市场需求,但高质量的以及具有特殊性、能满足特殊工作条件的高端轴承品种还依赖于进口。通常来说,精度、性能和寿命被认为是轴承的三大质量指标,其中,轴承精度和性能都需要稳定精密的生产工艺和先进的生产设备才能实现,而轴承寿命主要取决于材料,从生产工艺角度,向上追溯就是热处理工艺与锻造工艺的技术水平。因此,国内轴承制造商将继续通过加大研发力度、引进国外先进制造设备、加强产学研融合发展等手段,提高制造水平及拓展高端市场,系未来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3)向质量效率型转变 我国轴承行业已经进入成熟期,预期行业产值与规模难以短期大幅提升,行业竞争加剧。可以预期,我国轴承产业将从高速增长转变为中低速增长,从规模速度型增长转变为质量效率型增长,产品结构需要不断优化。同时,响应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行业内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升级,发展绿色制造新业态。未来,单位资产产出率、增加值率、人均增加值、销售利润率、研发投入强度、发明专利授权量将继续提升,单位增加值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将进一步降低。 (4)继续加强国际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的轴承出口额逐年增长,出口产品的档次也由中低档逐渐向中高档发展。随着政策开放的持续性,越来越多的国内优质轴承企业将开展出口业务,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未来将有望突破在国际市场的低端困境,向产业链的中高端迈进。 (三)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 轴承套圈行业的主要上游为轴承钢(包括钢管、锻件)生产企业,下游主要为包括世界八大轴承企业在内的成品轴承生产企业。本行业与上下游产业的关联度较高,上游行业中的合作供应商一般较为稳定,下游行业发展直接影响到本行业的技术水平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情况,对本行业具有较大的牵引和驱动作用。 1、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上游轴承钢(包括钢管、锻件)生产行业基本处于完全竞争的状态,研发、生产技术体系较为完善,产品供应量较为充足,价格体系也较为透明。一方面,铁矿石、水、电、石油、焦炭等原料价格的波动将会引起轴承钢的价格变动,从而影响到本行业采购成本和利润水平。另一方面,轴承钢是用来制造滚珠、滚柱和轴承套圈的专用钢材,必须具有高而均匀的硬度和耐磨性以及高的弹性极限,对化学成分的均匀性、非金属夹杂物的含量和分布、碳化物的分布等要求都十分严格,是所有钢铁生产中要求最严格的钢种之一。轴承钢的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到轴承的强度、耐蚀性和疲劳寿命等关键质量指标。 2、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本行业的发展。随着下游产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产品更新换代越来越快,将引领本行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方向发展。由于下游企业的生产要求,企业须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提升管理效益,实现降本增效。同时,随着下游市场的不断发展,轴承产品的类型和规格将不断拓展。不同种类的轴承对热处理水平、车加工精度、表面处理方式、生产装置自动化程度以及制造工艺等要求不同,促进行业专业化生产经营,明确企业产品定位。 (四)行业进入壁垒 1、供应商认证壁垒 在全球范围内,轴承行业已经形成由瑞典、德国、日本、美国四个国家的八家大型轴承企业垄断竞争的态势,国际八大轴承制造商的市场占有率合计已达 75%以上,国内单家企业在全球市场上的份额与八大企业之间均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是否能够进入国际八大轴承制造商的采购体系对于轴承套圈生产企业具有重大意义。同时,高端下游客户对生产企业认证的周期较长,如要成为舍弗勒、斯凯孚等国际轴承巨头的供应商,从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到大批量供货的完整周期需要 3-5年,一旦建立长期供销合作关系,订单数量将有相应保障。因此,供应商的市场进入壁垒较高。 2、生产工艺与技术壁垒 由于轴承在精度、速度、寿命、可靠性上有较高要求,轴承制造需要包括材料科学、热处理技术、精密机械加工技术、数控技术、计算机集成制造等多学科理论和技术的全面支撑。现代轴承制造业已形成高技术化的发展趋势。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轴承生产所需加工的环节较多,检测的项次较多,对于生产装备、工艺技术、操作人员技术的要求较高。 同时,随着轴承客户对产品的加工精度、使用寿命、旋转噪音等性能要求的提高,要求生产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品质和产出效率,提高技术专业化程度,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生产工艺与技术壁垒较高。 3、人才壁垒 轴承生产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兼备专业技术和行业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对于此,行业内核心人员长期稳定的企业树立起较高的人才壁垒。 (五)行业经营特点 1、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低 根据中国轴承工业协会数据,我国轴承行业现有企业约 10,0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 1,447家,按照主营业务收入统计,前 100家企业占全行业的比例为 42.8%。尽管我国轴承企业数量较多,但是由于受到资金、技术、人力、研发等方面的限制,轴承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生产主要集中在中低端产品。轴承行业集中度较低,与国外高集中度的市场情况差异明显。 2、行业大而不强,高端产品依赖进口 我国轴承销售量和产量位居世界第三位,整体产能庞大、技术水平中等,主要集中于中低端市场,少数核心领域突破了西方封锁,但大量高端产品包括航空轴承、高铁轴承、机器人轴承等主要依靠进口。与此相对应,斯凯孚、舍弗勒、恩斯克等八大跨国轴承公司对高端市场的垄断地位非常明显。 3、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轴承行业作为工业基础件,与宏观经济周期高度相关,尤其是固定资产投资、制造业景气度等指标直接影响需求。其中传统领域,包括矿山机械、冶金设备等周期性行业需求波动显著;新兴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风电等政策驱动型领域需求稳定。整体而言,行业周期性越来越弱。 (2)区域性 我国已形成五大轴承产业集聚区,分别为瓦房店轴承产业集聚区(主要为大型和特大型轴承生产),聊城轴承产业集聚区(主要为轴承保持架,钢球和通用轴承),苏锡常轴承产业集聚区(主要为小型和中型轴承),洛阳轴承产业集聚区(主要为中型、大型和特大型轴承),浙东轴承产业集聚区(主要为中小型轴承,微型轴承及轴承配件)。 (3)季节性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轴承等机械基础零部件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基础件,直接决定着重大装备和主机产品的性能、水平、质量和可靠性,是实现我国装备制造业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轴承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轴承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2021年 4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重点发展中高档数控机床轴承、长寿命高可靠性汽车轴承及轴承单元、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轴承、重载铁路货车轴承、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轴承等高端轴承;2021年 12月,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要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研发轴承、线控底盘、基础技术平台及软硬件系统等关键部件,推动实现自主可控和产业化;2022年 11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多部门发布的《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要加强基础共性技术研究,提升轴承、齿轮、紧固件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稳定性,延长使用寿命;2023年 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多种关键轴承及相关轴承零件列入鼓励类。国家产业政策扶持为轴承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将推动行业内企业的技术进步,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2)下游应用广泛,新能源汽车等主机行业发展为轴承工业提供了较大市场空间 轴承在汽车、工业、家电、风电、机器人等领域均有广泛应用,随着这些领域的发展,市场对于高精密轴承、绝缘轴承等高端轴承的需求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将对汽车轴承产生较大影响。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 1,286.6万辆,同比增长 35.5%,市场渗透率连续数月超过 50%。预计燃油汽车驱动和传动系统对轴承需求将呈下降趋势,未来市场增量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同时,随着我国逐步实现“双碳”目标,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风力发电机、工业和人形机器人、城市轨道交通、工业智能化、城市智慧化等新兴产业将会带动轴承新市场的发展。 2、不利因素 (1)产业集中度低,低端轴承企业的激烈竞争不利于产业升级 我国现有轴承企业近万家,轴承行业的产业集中度远远低于发达国家。高端轴承自主化难度大。低端轴承重复建设,造成同质化恶性竞争,拼人力、拼资源、拼价格,中低端产能严重过剩,使我国轴承行业长期处于国际轴承产业链低端,结果就是行业利润率低,企业积累利润的速度减慢,致使装备升级和研发投入不足,企业发展缺乏后劲,不利于产业升级。 (2)国内轴承企业将直面跨国轴承企业的竞争压力 跨国轴承企业近年来大力推行的本土化生产使得成本下降明显,与国内轴承企业的成本差距进一步缩小,国内轴承企业将直接面对跨国轴承企业的强大竞争压力。 (七)公司的市场地位与竞争优势 1、行业竞争格局 轴承行业专业化分工的格局形成了国际轴承套圈市场,生产轴承套圈的企业主要来自欧美以及东亚的中日韩。轴承行业专业化分工最初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发展起来,代表企业如日本三宅株式会社。以日本为例,现有轴承企业三十多家,其中包括占据世界前八大轴承公司中的五家公司,企业当量密度全球最大,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小企业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大型企业走综合性轴承公司之路,但各有独具优势的主导产品,如恩斯克的低噪声轴承和精密轴承、捷太格特的汽车轴承、恩梯恩的滚子轴承等。中小企业坚持走专业化生产的道路,日本大型轴承企业通过采购外部工序间产品和商品零部件的专业化配套率达到 80%以上甚至是全部。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中国经济发展,为抢占下游汽车等行业市场,八大国际轴承企业纷纷在中国开设工厂,为降低成本,磨前产品采购选择本土化,产业链逐步向中国转移。目前,国内生产轴承套圈的公司众多,但大多规模较小,产品定位中低端,位于国内各轴承产业集聚区,为成品轴承生产企业供应轴承套圈。由于国内轴承总体水平与国际先进轴承企业存在差距,能够专业化生产中高档轴承套圈,进入八大国际轴承企业套圈采购体系的企业相对较少。 轴承行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专业化分工明确,国内外企业之间激烈竞争。对于磨前产品,需要根据产品特点探索最佳工艺路线,在稳定质量的前提下提升生产效率和材料利用率,不断开发新的磨前技术和技术组合、新工艺及最佳工艺路线,是轴承套圈企业产业升级走向高端生产商的重要途径,也是寻找价值洼地、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随着生产工艺及产品设计能力逐步提高,少数国内轴承套圈优势企业逐步进入八大国际轴承企业采购体系,除发行人外,还有五洲新春、海宁上通优必胜轴承有限公司、浙江辛子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等轴承套圈生产企业。 2、发行人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 自设立以来,公司致力于各类轴承套圈的研发和制造,持续开拓国内、国外市场,实现了销售额的稳步上升,已经成为舍弗勒、斯凯孚、恩斯克、恩梯恩、捷太格特等全球大型轴承企业的供应商,并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已经出口至欧洲、北美洲、南美洲与亚洲等全球不同地方。同时,除国际轴承企业外,公司正积极开发本土客户。随着瓦房店轴承集团、光洋轴承等国内轴承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公司亦将深化与国内客户的合作,开拓国内市场新的业务机会。 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选择专业化产品发展方向,秉持提升技术工艺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持续聚焦轴承套圈产品,在磨前技术产业链方面不断进行工序间的集成创新和工序内的微创新。公司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技术工艺优势、产品质量优势及客户优势。 公司轴承套圈产品主要用于生产汽车领域及工程机械、家用电器等非汽车领域的轴承成品。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将对汽车轴承的市场需求产生较大影响,预计未来汽车轴承市场的增量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尤其是国内汽车市场在政策支持及消费需求的带动下,有望继续保持增长趋势。整体来看,汽车、机械工业、家用电器、机床制造及风电设备等轴承下游应用行业发展情况良好,有望继续带动上游轴承及轴承套圈行业的发展。 根据中国轴承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全国轴承行业完成营业收入2,582亿元,同比增长 13%,轴承产量完成 275亿套,同比增长 6.18%。基于上述轴承产量数据并假设行业产销率为 100%,以此测算发行人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总体而言,轴承套圈市场规模大,行业集中度较低,公司市场占有率较低,具备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3、发行人在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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