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300368):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0:21:41 中财网
原标题:汇金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通过股权受让取得库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珀新能”或“标的公司”)20%股权,同时库珀新能的股东于春生通过向上市公司委托或让渡不少于31%表决权的方式,保证上市公司拥有标的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不低于51%
。具体收购方案和收购比例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本次交易完成后,库珀新能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与库珀新能的股东于春生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上述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合作意向,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交易的具体方案尚需交易各方进一步的协商和论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3、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预计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4、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与库珀新能的股东于春生签署意向协议,意向收购库珀新能20%股权,同时库珀新能的股东于春生通过向上市公司委托或让渡不少于31%表决权的方式,保证上市公司拥有标的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不低于51%。

本次交易完成后,库珀新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已签署意向协议,但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合作意向,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故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在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

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自然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姓名于春生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出生年月1981年5月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库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 5 13 年月 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宏兴道20号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于春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575108434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 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 业机器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 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 动防护用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 监理除外);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制品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 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风电塔筒内部设备和风电建设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制造业(C)-专用设备制造业(C35)-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C359)-其他 专用设备制造(C3599)
(二)股权结构四、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于春生
(二)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表决权委托
甲方拟收购乙方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20.00%的股份,同时乙方通过向甲方委托或让渡不少于31%的方式,保证甲方拥有目标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不低于51%以达到实施控制目的。

2、交易对价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收购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将以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为基础,由各方在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中确定。

3、支付方式
甲方拟全部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

(三)尽职调查和排他期限
1、本意向协议签订后,乙方及目标公司应对甲方的尽职调查工作予以积极配合。甲方的尽职调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访谈、由乙方或目标公司提供书面文件调查等方式。

2、甲方有权指派员工或外聘专业机构人员参与对目标公司的调查,外聘专业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人员。甲方保证甲方以及甲方外聘的专业人员履行保密责任。

3、本次交易商洽的排他期限为六个月(即本次交易排他期限),即自本意向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乙方不得和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外的其他第三方就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债券发行等事宜进行接触、协商或签署正式或非正式的协议、备忘或意向协议等法律文件。

(四)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

2、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前款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甲乙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如甲方董事会或股东会未能通过本次交易方案,或各方未能签订正式股权收购协议,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不同意本次交易方案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事宜以各方在本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签署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不构成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将得到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六、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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