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002462):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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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30日 18:55:1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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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嘉事堂: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
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5-34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现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是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于2024年修订的。本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共修改3条,均为根据新公司章程,对“监事”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依据 |
第七条具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
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
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
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第七条具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
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
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
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
不设监事会、监事,由审
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职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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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公司与本办法第
四条第(二)款所列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 | 第十条公司与本办法第
四条第(二)款所列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
不设监事会、监事,由审 |
而形成该款所述情形的,
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
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
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
外。 | 而形成该款所述情形的,
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
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
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
外。 | 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职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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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
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
关系的说明,由公司做好
登记管理工作。 |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
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
关系的说明,由公司做好
登记管理工作。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
不设监事会、监事,由审
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职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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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还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