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002196):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全体员工的公司及品牌声誉风险管理意识,规范公司对外媒体接待、信息传播、危机防范及处理行为,为公司发展塑造良好形象并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针对全体员工面向日常投资机构、媒体接待、信息传播事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并适用于公司可能发生的各类舆情危机事件。 第三条术语 1)引起舆情危机的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公共关系、品牌形象、正常运营、触发监管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a) 捏造事实,造谣惑众的新闻报道; b) 曲解原意,断章取义,制造噱头,误导社会公众的新闻报道; c) 从非正常渠道获得,提前爆料、甚至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新闻报道;d) 明显带有偏见,选择性忽略或遗漏正面情况,刻意放大负面情况的新闻报道; e) 不顾法律相关规定和客观事实,只顾吸引公众眼球,煽动社会公众情绪,对公司施加压力的新闻报道; f) 其他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负面报道等。 2)本制度所称突发新闻报道引起的舆情危机处置,是指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品牌形象,公司内外协同针对突发新闻报道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控制、挽救、恢复措施的综合性行为。 第四条主要原则 1)公司任何员工如获取对公司不利消息时,请及时进行上报,各部门员工统一上报给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再统一上报给董事会办公室。上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负面舆情新闻报道、产品问题、安全事故、聚众事件、仲裁诉讼事件、涉嫌犯罪、合作方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了解到的竞争对手举报端倪等。 2)公司员工应谨慎使用个人自媒体渠道和信息网络,针对涉及公司或行业、友商的市场报道不随意点击、转载及进行负面和虚假评论。 3)未经允许,不在公众平台(如微信朋友圈、微信工作群、工作邮件、微博、抖音等渠道)随意讨论发布有关公司内部信息、经营情况、业绩等信息,不发布有损公司形象的不良言论。 4)不得在公众平台随意讨论发布有关对国家、政党、国家和省市政策、行业法规的不良评论。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管理层职责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做出决策和统一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做好向相关证券监督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上报工作。 第六条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汇报公司管理层。 2)负责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渠道,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公司官方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舆情,并将情况汇报公司管理层,根据管理层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三章舆情分级 以传播的范围和所造成的影响为划分依据,将舆情划分为特大舆情、重大舆情、较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四级。
第七条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患未然。通过舆情监测,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可能发生的负面新闻报道,提前做好舆情危机处置相关准备。要坚持按照品牌宣传的有关规律,强化舆论监测,公司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出口,耐心细致地接待媒体采访,严防突发新闻报道引发的舆情危机。 2.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突发的新闻报道,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由有关部门牵头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3.加强监测,及时发现。要高度重视媒体舆论监测、分析工作,及时掌握行业、政策、竞争对手、用户反馈、新闻报道等动态,并综合分析预判。 4.主动应对,快速反应,正确引导。突发新闻报道发生后,公司要主动迅速了解实情,并根据掌握的事情制定危机应对策略,主动发布积极信息,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掌握主动权。 5.保密原则。凡参与舆情危机应急处置工作的内外部机构和人员,应严格保守秘密。 6.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对突发新闻报道及引发的舆情危机,在处置过程中要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做到全面、客观,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第八条工作程序 1.第一时间通知。知晓危机事件后1小时之内迅速通知到董事会办公室,并由董事会办公室对舆情发酵程度进行舆情等级评估。 2.若评估为特大舆情、重大舆情、较大舆情,则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第一时间成立舆情危机处理小组,并商讨确定危机处理策略和具体措施。 3.第一时间联络危机事件责任人/抵达并管理现场。 1)相关部门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联络危机事件责任人,协商并建议不接受任何未经许可的媒体进场采访、摄影、摄像、录音及网络上传;2)相关部门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管理现场(如有),禁止任何未经许可的媒体进场采访、摄影、摄像、录音及网络上传; 3)对于舆论危机可能出现的新变化、新进展,如可能引发的社会安全、公众情绪等行为,相关部门应第一时间做出判断,评估舆论风险,并向危机处理小组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统一信息、统一口径、统一出口应对媒体。 1)舆论危机处理期间的所有媒体来电、来访均应由相关部门统一接待、应对; 2)相关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内会同舆论危机处理小组制定媒体口径及新闻通稿,并根据事件进展,及时更新口径及最新披露之信息。 5.全程舆论监测与负面报道防范。 1)董事会办公室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启动突发性事件舆情监测,重点加强网络、微博、论坛社区等的监测力度,并及时向危机处理小组发送舆情监测报告。 2)事件发生后,公司可同此前已建立联系的友好媒体同步,提示对方尽量不要跟相关新闻;若对方有相关选题,提示尽量出中性稿件。 3)向内部员工宣贯,任何员工未经公司授权不可接受媒体相关问题采访,不可进行私下讨论。如员工接到媒体问询,请友好沟通记录媒体名称和记者联系方式,并第一时间告知公司媒体接待部门,统一安排沟通处理。 如“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媒体事项我司有专人负责。请留下您的姓名、电话及所属单位,后续会有相关同事与您联系。如您有相应采访提纲,请发送至我司对外披露的邮箱,感谢您的关注。”。 4)对于已经出现的不实、不良报道或信息,董事会办公室准备撤稿函和沟通函,对不实信息及时进行点对点沟通。 5)董事会办公室应协同各方资源降低相关报道影响,并防止相关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进一步转载。 6)舆情趋于平稳后,公司应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公开强化有关管理举措,消除舆情影响,修复公司整体形象,同时启动搜索优化措施。 第五章舆情报送 各项媒体沟通、媒体应对、媒体跟踪、已出现报道的处理等工作应由董事会办公室指定专人汇总上述信息,跟进并落实危机处理预案的相关工作。 1.及时报送:公司发生较大及以上舆情时,董事会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有关情况,根据舆情等级及有可能产生的后果,向公司管理层汇报。 2.定期报送:公司如发生一般舆情,需由董事会办公室汇总舆情信息,每月定期以邮件形式汇报公司管理层。 舆情处置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应对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全过程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处置流程,提升舆情处置水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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