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国船舶(600150):中国船舶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19:16:21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船舶:中国船舶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50 公司简称:中国船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张健德公务原因陶涛
董事韩东望公务原因施卫东
董事陈刚公务原因施卫东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船舶600150沪东重机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洁张东波
电话021-68860618021-68860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15A层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15A层
电子信箱stock@csscholdings.comzhangdb@csscholdings.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181,976,929,804.19181,976,769,308.99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2,748,362,226.5550,899,798,605.373.6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40,325,031,164.2836,016,599,492.5511.96
利润总额3,518,257,584.121,532,990,886.20129.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5,984,479.431,412,346,139.79108.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90,692,699.461,198,300,986.63141.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4,616,029.69-3,814,348,144.32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32.89增加2.7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590.316108.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590.316108.54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78,76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4.471,988,828,69300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86217,494,916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3.58160,010,5660未知-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948,558,75500
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843,920,0000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843,854,7340未知-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442,144,6740未知-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 任公司国有法人0.9441,901,1500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0.8939,779,7850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328,395,704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船海洋与防 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 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均无 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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