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帕瓦(68818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76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9.45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88元,共计募集资金为174,288.5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234.9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2,053.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40.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9,51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2022年9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开立募集资金补流专项账户,用于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管理,并与募集资金补流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本报告期内,公司赎回大额存单25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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