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688566):吉贝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20:10:30 中财网
原标题:吉贝尔:吉贝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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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315,688.00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1,549,978.17元(未经审计)。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99,430,86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852,024.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2025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监事会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分配金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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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公司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包含本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包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

基于上述情况,以及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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