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600098):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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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30日 20:56:1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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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广州发展: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向全体
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5年8月28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监事会列席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应到会董
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
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规
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8家属下子企业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32,799.67万元,计入2025年上半年当期损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
度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有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关于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
年度报告〉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
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
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
年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广州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限售条件成就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名,7票通过)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即将届满,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
的授权,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按规定解除第三个限售期,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应
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计17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115,017股,
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且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
定解除限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
四、《关于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议》
(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且退休时超过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六个月、1名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不能持有公
司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
称职,上述8人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条件;另有2名激
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拟对上述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30%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
(一)公司按3.0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
441,887股,并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支付利息。
(二)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回购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通知债权人等相关手续,并在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对公司《章
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等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五、《关于通过制定<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
升计划>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
7票通过)
经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
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
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
管理》工作要求,同意制定《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估
值提升计划》。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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