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000069):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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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30日 21:05:3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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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侨城A: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
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5-3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综合考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选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
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最终确定审计费用。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
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
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裁)人 | 被诉(被仲
裁)人 | 诉讼(仲裁)
事件 | 诉讼(仲
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
周旭辉、立
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
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
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
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
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
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
北证券、银
信评估、立
信等 | 2015年重组、
2015年报、
2016年报 | 1,096万
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
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
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
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
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
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
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
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
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
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
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
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
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
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
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
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 注册会计师
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
时间 | 开始在本所
执业时间 |
李 振 | 2003年 | 2007年 | 2019年 |
李恩丽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 |
金春花 | 2001年 | 2014年 | 2014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振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恩丽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金春花
上市公司名称 |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
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6年。此期间信永中
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4年信永中和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信永中和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
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
信永中和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请立信为2025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九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本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审计工作。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最终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三)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
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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