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002324):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21:26:04 中财网
原标题:普利特: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5-05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是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星期二),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所有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3人
1.01选举周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选举周臻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选举周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3人
2.01选举钱君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选举汤云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选举邵万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公司关于调整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逐项审议《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 议案数:8
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以上提案1、提案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10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传真号码:021-516852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21-31115900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4”,投票简称为“普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A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 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 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所有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3人同意票数  
1.01选举周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选举周臻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选举周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3人同意票数  
2.01选举钱君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选举汤云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选举邵万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00《公司关于调整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逐项审议《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请在对应议案相应空白处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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