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密(30149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8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 [2023]1112号文《关于同意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63,71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673,992,481.5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708,418.03元后,募集股款共计人民币601,284,063.47元(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3年7月1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验字(2023)第037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项帐户中的余额为人民币 1,274,094.09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本公司2023年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招股说明书,计划对3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计人民币435,000,00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所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项目款项计人民币474,395,924.72元(包含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款项)。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实际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1,284,063.47元,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6,284,063.47元。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4,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5年6月30日,超募资金剩余金额为人民币68,284,063.47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实际变更的情 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结项,实际投资总额尚未确定。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26,888,138.75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673,992,481.50元、净额601,284,063.47元的比例分别为18.83%、21.10%,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承诺投资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预计人民币4,900万元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资金将按照项目正常投资进度使用。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819.84万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费用和发行费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2858号《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1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费用和发行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5、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上述额度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见附件2。 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3月。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本公司在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 诺,因此不涉及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 诺,因此不涉及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司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可随时申购赎回,公司自2023年9月14日及2025年2月28日起分别持续持有。 注2: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赎回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7202404939号单位结构性存款40,000,000.00元。本公司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70220122000175474暂存资金余额40,001,588.18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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