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688560):明冠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22:10:48 中财网
原标题: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7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25 9 16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年月 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2.06《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 案》
32025 《关于续聘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应选董事(3)人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闫洪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4.02《选举闫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李珊珊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5.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5.01《选举文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张国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虞义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560明冠新材2025/9/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9月12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matcrown.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联系电话:0795-3666265
电子邮箱:ir@matcrown.com
联系人:叶勇、邹明斌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
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议案》   
2.0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2.02《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议案》   
2.0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2.04《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案》   
2.05《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议案》   
2.06《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的议案》   
3《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闫洪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4.02《选举闫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4.03《选举李珊珊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5.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选举文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5.02《选举张国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5.03《选举虞义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5)人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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