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宇制药(688553):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5-068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或“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以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已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已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丁兆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宇制药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2,7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2024年1月至12月实际发生额为不含税价格且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2、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各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800万元,关联董事丁兆回避表决,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同源康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兆曾担任董事的企业。2025年3月丁兆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职务,根据《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同源康仍为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将于2026年3月终止。本次日常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交易),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且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东新路98号 3、主要生产经营地: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东新路98号 4、法定代表人:刘平山 5、注册资本:19213.5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1年9月3日 7、主营业务: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饮料生产;食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林业产品销售;农作物栽培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疗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所持股比例38.51%;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比例13.00%;上海熙华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比例10.40%;张元启,所持股比例5.90%;上海安必生制药技术有限公司,所持股比例5.20%。 9、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9,473.74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8,235.09万元;2024年营业总收入:14,712.91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1.51万元。 (二)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吴豫生 3、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长兴经济开发区明珠路1278号长兴世贸大厦A座14层1403-2室 4、实缴资本:37083.5818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情况:郑州泰基鸿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比例为26.31%;长兴利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比例为5.96%。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16亿元,净资产4.73亿元,营业收入为10.70万元,净利润为-3.870亿元。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持有南方制药股份比例为13.00%,为直接持有南方制药股份5%以上的法人股东。 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兆曾担任董事的企业。2025年3月丁兆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职务,根据《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将于2026年3月终止。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上年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均按合同执行,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就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向关联方提供专项技术服务、销售原辅材料。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关联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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