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00082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翼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关于非独立董事郭萌投弃权票的说明:无法判断该项议题议案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故投弃权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043)、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委托城发投资及其关联公司代付相关合同款项的议案》;因公司与相关出售项目前期已签署的EPC总包合同尚在执行中或尚未结算完成,为尽快推进公司与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往来清理、完成公司与原项目建设分包商及设备提供方的合同款项结算,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委托城发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履行代付义务的总金额为23,281.39万元。 本次,依据相关项目的施工结算进度文件或公司已取得的诉讼判决文书,公司拟继续通过发出委托代付函或签署三方代付协议的方式委托城发投资及其关联方履行代付义务,本次拟委托金额为343.84万元。 因由于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亦不涉及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关于非独立董事郭萌投弃权票的说明:无法判断该项议题议案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故投弃权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委托城发投资及其关联公司代付相关合同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4,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期限不超过5年;不超过2,000万元额度用于长期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需求调整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本次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总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关于非独立董事郭萌投弃权票的说明:无法判断该项议题议案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故投弃权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5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 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并就以下事项转授权经营管理层: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担保额度;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可以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6,500万元。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关于非独立董事郭萌投弃权票的说明:无法判断该项议题议案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故投弃权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三项、第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于2025年10月10日下午15:00在北京现场召开。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关于非独立董事郭萌投弃权票的说明:无法判断该项议题议案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故投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8)。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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