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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乐德(30129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22:30:58 中财网
原标题:富乐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富乐德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公司已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富乐德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补充确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安徽富乐2025
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450万元。具体内容请见2025年0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补充确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2025
于新增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鉴于公司并购完成江苏富乐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相关关联方新增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调整为不超过34,350万元。

关联董事贺贤汉先生、程向阳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 易定价原预计 金额本次增加预 计金额本次增 加后预截至2025年 6月30日已
   原则  计金额发生金额
采购商 品和接 受劳务受日磁技术同 一控制下的关 联方采购材料、维修费、 技术转让费、佣金服 务费、水电燃气费、 房屋租赁等参照市 场定价2,00010,00012,0002413.72
采购商 品和接 受劳务杭州大和江东 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采购材料、维修费、 技术转让费、佣金服 务费、水电费、房屋 租赁等参照市 场定价1,2008002,000794.88
采购商 品和接 受劳务受安徽入江富 乐德精密机械 有限公司同一 控制下的关联 方采购材料、佣金服务 费等参照市 场定价7500750-
采购商 品和接 受劳务杭州大和热磁 电子有限公司采购物料等参照市 场定价-10010020.17
出售商 品和提 供劳务受日磁技术同 一控制下的关 联方出售商品、提供清 洗、检测、维修等服 务参照市 场定价5004,5005,000320.27
出售商 品和提 供劳务杭州大和江东 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出售商品、提供清 洗、检测、维修等服 务参照市 场定价3,0005003,5001,274.67
出售商 品和提 供劳务受安徽入江富 乐德精密机械 有限公司同一 控制下的关联 方出售商品、提供清 洗、检测、维修等服 务参照市 场定价5,00005,000-
出售商 品和提 供劳务杭州大和热磁 电子有限公司出售商品等参照市 场定价-6,0006,000212.21
合计--参照市 场定价12,45021,90034,3505,035.92
注:
关于日本磁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日磁技术”)及受其控制的关联方,公司对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方进行单独列示,其他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日磁技术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受安徽入江富乐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统计口径包含安徽入江富乐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都入江富乐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两个公司。

受杭州大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统计口径包含杭州先导热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下控制的主体。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实际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贺贤汉
资本金金额:29,549,417,527日元
主营业务:磁性流体、半导体制造设备、液晶制造设备等
住所:东京都中央区日本桥二丁目3番4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日磁技术总资产565,736百万日元,净资产297,379百万日元;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日磁技术营业收入202,365百万日元,净利润12,612百万日元。

(2)关联关系:日磁技术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杭州大和江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贺贤汉
6,630
注册资本: 万美元
主营业务:陶瓷部件的加工和销售
住所: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三路6515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大和江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29,094万元,净资产101,116万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大和江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03,541万元,净利润30,217万元。

2
()关联关系:日磁技术之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3、杭州大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贺贤汉
2,969,696.9899 ( )
注册资本: 万日元
主营业务:热电半导体致冷器、真空零部件、石英制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康路668号、777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大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总资产497,338万元,净资产344,286万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298,321万元,净利润31,424万元。

(2)关联关系:日磁技术之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安徽入江富乐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入江则裕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金属波纹管、真空阀、真空配管、腔室、真空导入机、其他真空设备制造销售。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义安经济开发区南海路18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徽入江富乐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资产2,144.7万401.8 2024 1 1 2024 12 31
元,净资产 万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安徽入江富乐德
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营业收入42.66万元,净利润-541.27万元。

(2)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贺贤汉担任其董事,公司总经理王哲担任其董事(公司持有其49%股份)。

(3)履约能力: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05月,2024年度处于前期的产能及团队建设阶段,因此2024年度营收较低。目前该公司产能建设、市场拓展等工作进展顺利,且整体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

公司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系公司并购江苏富乐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在下半年预计会新增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必要且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其他关联交易说明
无。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内部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二)监事会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本次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宇翔 刘丽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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