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国健(688336):三生国健:公司董事离任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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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30日 23:06:0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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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公司董事离任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 离任职
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
期到期
日 | 离任
原因 | 是否继续
在上市公
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
任职 | 具体职
务(如
适用) | 是否存
在未履
行完毕
的公开
承诺 |
孙永芝 | 非独立
董事 | 2025年8
月29日 | 2027年9
月8日 | 工作
调整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孙永芝女士的辞职报告,孙永芝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孙永芝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除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外,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孙永芝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孙永芝女士的辞职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孙永芝女士确认其本人与董事会及公司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
有关其本人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永芝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孙永芝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孙永芝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吴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吴晶女士将与公司的其他6名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从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晶女士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董事任
职资格的规定,将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工董事的职责。吴晶女士担任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职工董事简历
吴晶女士:女,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2年4
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中国东方航空国际贵宾厅;2016年3月
至2019年4月就职于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行
政专员;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行政助理。2021年9月至2025年8
月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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