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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002249):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23:16:03 中财网
原标题:大洋电机: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5-07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5.00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6.00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7.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8.00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 的议案√ 作为投票的子 议案数:(7)
10.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0.02发行及上市时间
10.03发行方式
10.04发行规模
10.05定价方式
10.06发行对象
10.07发售原则
11.00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13.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14.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 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 项的议案
15.00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6.00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7.00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8.00关于确认董事角色的议案
19.00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0关于修订公司相关议事规则及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的子 议案数:(6)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20.0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02《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0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0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05《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06《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1.00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的子 议案数:(3)
21.0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1.02《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1.0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2.0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 议案√ 作为投票的子 议案数:(3)
22.0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22.02《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22.0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已分别由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载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和2025年8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1-4项、第9-15项、第20.01-20.02项、第2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2)上述所有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上述议案中第10项、第20-22项需要逐项表决。

(4)议案16和议案17增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各一名,不适合累积投票制。

其中,议案17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会,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需在2025年9月12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参会的,请务必通过电话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28411。

联系人:肖亮满、刘晚秋 联系电话:0760-88555306
邮箱地址:ir@broad-ocean.com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特此通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49”,投票简称:“大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一、表决指示: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00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7.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8.00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的 (7) 子议案数:   
10.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0.02发行及上市时间   
10.03发行方式   
10.04发行规模   
10.05定价方式   
10.06发行对象   
10.07发售原则   
11.00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13.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4.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15.00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6.00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7.00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8.00关于确认董事角色的议案   
19.00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0关于修订公司相关议事规则及内部治理制度的议 案√ 作为投票的 子议案数:(6)   
20.0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02《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0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0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05《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06《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1.00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中山大 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 则(草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的 子议案数:(3)   
21.0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1.02《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 案)》   
21.0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 案)》   
22.0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 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的 子议案数:(3)   
22.0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草案)》   
22.02《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草案)》   
22.0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草案)》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5年9月12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ir@broad-ocean.com)交回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528411)。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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