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002466):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4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变更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31日和2022年9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69)。 2022年9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178.036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112.90元/股、最低价为109.70元/股,均价为112.3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8.50万元。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回购的A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年12月21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31.24万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67,966股2022年回购股份的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5年4月3日,公司完成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登记,将441,366股授予给24名激励对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存留股份2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16%。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三年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予以注销。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原计划“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6,600股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前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尚待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股份注销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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