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元成(603388):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097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5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591,51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4,546,499.12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491,124.05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055,375.07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27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332C00062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司法扣划1.52万元,已于2025年4月22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设立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905.5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11月7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500万元、人民币10,000万元及人民币6,000万元分别于2024年9月24日、2024年11月8日及2024年12月26日到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160.35万元暂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5半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5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9月25日、11月9日、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094、103)由于公司相关工程款回收不及预期等原因,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上述到期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人民币17,160.35万元暂未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4年9月25日及2024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和《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经公司自查,因公司案件诉讼引起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其中涉及募集资金账户冻结4,162.22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因公司诉讼引起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其中涉及募集资金账户冻结2,867.83万元。 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加快应收款项的资金回笼,解决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正在积极探讨其它可行的途径努力筹措资金,待资金压力有所缓解时尽快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另外,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因诉讼案件被司法划转金额为21.14万元,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该资金暂未计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因募集资金账户冻结等原因,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项目共计1,447.03万元,该资金暂未计入累计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 注2: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截至2025年6月30 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25.14%,实际工程建设进度为44.03%,主要系项目规划调整,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目前由于规划调整,项目存在延期的情况,具 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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