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股份(003003):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部分业务涉及以美元及其他外币进行结算,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产生的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情况 1、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日元等。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通过公司与银行等合规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在约定的期限进行外汇币种、金额、汇率的结汇或售汇,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总规模为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审批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审批具体业务、选择合作银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资金来源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即期汇率或交割日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及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变更或取消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职责等作出系统规定,确保业务开展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及深交所相关监管要求。 2、为增强远期合约交割资金安全,防范延期交割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执行客户信用管理与应收账款催收机制,强化货款回笼管理,确保业务背景真实可靠、资金预测审慎准确。 3、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经审慎预测的外币收付款项为基础,远期合约金额严禁超过预测收付金额,交割期限必须与资金计划相匹配。 所有操作均严格限定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确保与公司资产结构、风险承受能力及主营业务需求相适应。 4、公司财务部门对每笔远期结售汇业务建立明细台账,完整记录交易要素与交割状态,定期与合作金融机构核对交割安排,确保资金调度及时、交割流程合规。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监督工作。 五、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针对出口业务,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锁定产品,提前锁定汇率水平,以规避公司及其子公司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满足外销业务发展,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2、独立董事专门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降低经营风险,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基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情况需要,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且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3、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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