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富国天丰LOF (161010):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0二五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00:16:12 中财网

原标题:富国天丰LOF :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0二五年中期报告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0二五年中期报告
2025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5年0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 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8月28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1.2 目录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  
场内简称富国天丰LOF(富国天丰)  
基金主代码16101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封闭运作,在交易所上市 交易,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转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0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163,740,607.9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8年12月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A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C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富国天丰LOF(富国天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前端后端023618
 16101016101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950,111,000.86份213,629,607.1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投资目标是在追求本金长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较高的当期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动态的整体资产 配置和类属资产配置。一方面根据整体资产配置要求通过积 极的投资策略主动寻找风险中蕴藏的投资机会,发掘价格被 低估的且符合流动性要求的合适投资品种;另一方面通过风 险预算管理、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和个券信用等级限定等方式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从而在一定的风险限制范围内达到风险 收益最佳配比。本基金在普通债券的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 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 期限结构配置、信用风险控制、跨市场套利和相对价值判断 等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 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同时本基金也会 采取相关策略投资附权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新股申购、 存托凭证。
业绩比较基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赵瑛王小飞
 联系电话021-20361818021-60637103
 电子邮箱public@fullgoal.com.cnwangxiaofei.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021-60637228 
传真021-20361616021-6063577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 办公楼二座27-30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200120100033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张金良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 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 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ullgoal.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 街1号院1号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A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C类: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上 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 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55,566,686.54
本期利润65,637,089.1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78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6.4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6.36%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5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1,916,961.8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12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163,171,538.8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242
3.1.3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5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76.77%
(2) 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870,538.47
本期利润3,923,868.1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7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2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21%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5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130,271.1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14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61,982,841.1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263
3.1.3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5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0.21%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本产品自2025年3月10日起增加C类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A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31%0.23%0.50%0.03%0.81%0.20%
过去三个月3.03%0.33%1.67%0.09%1.36%0.24%
过去六个月6.36%0.39%1.05%0.11%5.31%0.28%
过去一年16.54%0.63%4.80%0.10%11.74%0.53%
过去三年13.38%0.45%15.59%0.07%-2.21%0.38%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176.77%0.30%100.60%0.08%76.17%0.22%
(2) 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C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29%0.23%0.50%0.03%0.79%0.20%
过去三个月2.98%0.33%1.67%0.09%1.31%0.24%
自基金分级生效 日起至今0.21%0.34%1.78%0.10%-1.57%0.24%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资产配置比例等相关规定构建,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依据合同约定的权重比例进行再平衡处理,并用每日连乘方式计算得到指数基准的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A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1、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2、本基金于2008年10月24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08年10月24日起至2009年4月23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C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2、本基金自2025年3月10日起增加C类份额,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13日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于2001年3月从北京迁址上海。2003年9月,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MO)参股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5.2亿元人民币,股东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及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成都、广州设立有分公司,并全资设有两家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社保、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基金公司全部业务牌照。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月17日批复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自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即2025年3月14日)起,合并后的国泰君安(以下简称“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海通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海通证券所持本公司股权亦归属于存续公司,即存续公司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根据2025年4月4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相应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公告》,存续公司正式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智能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科技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等391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张明凯本基金现 任基金经 理2019-03- 1912硕士,曾任南京银行信用研究员,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 金经理;自2018年2月加入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8年5月起 历任固定收益基金经理;现任富国 基金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 总监助理兼固定收益基金经理。自 2019年03月起任富国天丰强化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22年04月起任富国利享回报 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收益为目标,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相关法规要求,制定了《证券投资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保证公司旗下不同投资组合在系统控制、日常操作层面享有公平的交易机会,并保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出现2次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为投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未发现不公平对待投资组合或利益输送等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组合进行了分阶段的择时操作,主要是希望改善此前对于回撤控制的不谨慎。对于回撤控制可能意味着放弃一些潜在机会,同时对于风险也需要进行果断的隔离。从这个逻辑出发组合在提升风险资产暴露时偏向右侧,在降低风险资产暴露时偏向左侧。

从实际操作来看,年初由于对于跨年行情判断过于乐观,导致短期净值回撤,故进行了果断的止损操作。等待后续特朗普交易平息,市场情绪回归平稳后开始逐步介入权益市场。此后在贸易战即将发布时果断退出,但在市场消除了进一步下跌可能时再重新增加了含权仓位。进入5月份中美贸易和谈后,认为市场焦点要重新进入到国内领域,比较担忧国内基本面走弱,故重新做了减仓处理。直到中美贸易关系进一步缓和,国内政策开始逐渐加码后才又重新提升了组合含权仓位。

总结来看上半年虽然确实内外部环境变化剧烈,但组合调整频率较高也是不争的事实。未来计划降低这种频率,从更加中期的角度去观察市场变化。但如果感受到巨大的风险预期差,仍然会进行果断的减仓处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A为1.2242元,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C为1.2263元;份额累计净值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A为2.1317元,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C为1.2793元;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情况: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A为6.36%,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C为0.2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情况: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A为1.05%,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C为1.7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下半年可能进入到割裂的阶段,一方面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存在,另一方面政策也在逐步提升对冲压力的力度。“反内卷”从供给端扭转了价格进一步下行的趋势,城市改造和雅鲁藏布江水电站等基建工程则在需求端打开局面,无疑价格是近期需要关注的核心点。从逻辑来看,如果价格上涨则中游制造业可能面临较大压力,特别是更为依赖国内链条的制造业企业,当然从现在政策上哪边困难哪边帮的脉络来看,未来也不排除出台全面性的需求政策。

从情绪上,大众正在从全面悲观转向逐渐乐观,预计这种乐观情绪会持续到三季度末,届时需要观察核心几个经济数据的变化,此外3季度企业财务报告的验证也是非常重要的。总体上我们也跟随了市场乐观的情绪,但在几个关键时点上,我们可能进行一些风险控制措施。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估值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对估值程序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的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由基金管理人独立完成,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对本报告期内利润共进行5次收益分配。分别于2025年3月7日公告每10份A级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4元;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每10份A级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1元,每10份C级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3元;于2025年5月13日公告每10份A级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元,每10份C级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6元;于2025年6月11日公告每10份A级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1元,每10份C级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4元。A级基金份额共计派发红利47871167.12元,C级基金份额共计派发红利8427236.1元。于2025年7月8日公告每10份A级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07元,每10份C级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08元。A级基金份额共计派发红利6884189.59元,C级基金份额共计派发红利2757152.95元。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本期末 2025年0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154,260,861.5543,283,301.90
结算备付金5,437,426.5213,935,107.50
存出保证金275,638.79233,329.92
交易性金融资产1,359,630,360.80857,954,115.51
其中:股票投资71,195,708.96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1,288,434,651.84857,954,115.5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24,253,878.072,022,304.01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23,413,894.1978,726,884.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1,567,272,059.92996,155,043.28
负债和净资产本期末 2025年0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4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79,996,747.47
应付清算款138,574,058.1730,626,589.03
应付赎回款2,483,948.31794,869.70
应付管理人报酬650,161.79398,875.54
应付托管费216,720.60132,958.49
应付销售服务费36,910.67
应付投资顾问费
应交税费17,036.9715,332.13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138,843.40174,567.94
负债合计142,117,679.91112,139,940.30
净资产:  
实收基金1,163,740,607.96709,786,348.79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261,413,772.05174,228,754.19
净资产合计1,425,154,380.01884,015,102.9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1,567,272,059.92996,155,043.28
注:报告截止日2025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2246元,基金份额总额1,163,740,607.96份。其中: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A份额净值1.2242元,份额总额950,111,000.86份;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C份额净值1.2263元,份额总额213,629,607.1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5年01月01 日至2025年06月 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年01月01日 至2024年06月30 日)
一、营业总收入74,519,427.50-5,594,778.52
1.利息收入971,930.30233,599.9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68,414.07183,263.21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803,516.2350,336.72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61,338,109.43-19,054,508.2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099,449.80399,289.62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62,437,559.23-19,453,797.8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12,123,732.2513,206,207.8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85,655.5219,921.92
减:二、营业总支出4,958,470.243,571,215.75
1.管理人报酬3,352,028.182,131,410.19
2.托管费1,117,342.70710,470.02
3.销售服务费110,090.56
4.投资顾问费
5.利息支出267,896.32619,149.9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267,896.32619,149.92
6.信用减值损失
7.税金及附加8,424.1110,978.46
8.其他费用102,688.3799,207.1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9,560,957.26-9,165,994.27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9,560,957.26-9,165,994.2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69,560,957.26-9,165,994.27
6.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 利润净资产 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709,786,348.7 9174,228,754.1 9884,015,102.9 8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709,786,348.7 9174,228,754.1 9884,015,102.9 8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号填列453,954,259.1 787,185,017.86541,139,277.0 3
(一)、综合收益总额69,560,957.2669,560,957.26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净资产 变动数(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453,954,259.1 7103,042,932.2 4556,997,191.4 1
其中:1.基金申购款784,816,961.2 0183,347,726.9 6968,164,688.1 6
2.基金赎回款-330,862,702. 03-80,304,794.7 2-411,167,496. 75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产生的净资产变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85,418,871.6 4-85,418,871.6 4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1,163,740,607 .96261,413,772.0 51,425,154,380 .01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 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718,041,701.0 8112,233,710.7 8830,275,411.8 6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718,041,701.0 8112,233,710.7 8830,275,411.8 6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号填列-144,432,690. 25-27,712,236.9 2-172,144,927. 17
(一)、综合收益总额-9,165,994.27-9,165,994.27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净资产 变动数(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144,432,690. 25-18,546,242.6 5-162,978,932. 90
其中:1.基金申购款158,475,321.4 821,152,797.39179,628,118.8 7
2.基金赎回款-302,908,011. 73-39,699,040.0 4-342,607,051. 77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产生的净资产变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573,609,010.8 384,521,473.86658,130,484.6 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陈戈 林志松 徐慧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105号文《关于核准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998,141,990.50份基金份额。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3月6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自2025年3月10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2008年10月24日起至2011年10月23日止)为封闭期,自2011年10月24日起,本基金运作方式转为上市开放式,并打开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存托凭证、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存托凭证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在封闭期间,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10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在开放期间,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其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 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附加。

4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5年06月30日)
活期存款154,260,861.55
等于:本金154,253,329.19
加:应计利息7,532.36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54,260,861.55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定期存款。

6.4.7.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2025年0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71,452,768.5 071,195,708.9 6-257,059.54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债券交易所市场1,175,964,40 6.416,815,399.171,196,126,89 3.9113,347,088.3 3
 银行间市场91,512,323.9 7922,757.9392,307,757.9 3-127,323.97
 合计1,267,476,73 0.387,738,157.101,288,434,65 1.8413,219,764.3 6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1,338,929,49 8.887,738,157.101,359,630,36 0.8012,962,704.8 2 
6.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

6.4.7.5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6.4.7.6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2025年0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2,293.53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应付交易费用16,714.08
其中:交易所市场14,939.08
银行间市场1,775.00
应付利息
预提信息披露费60,000.00
预提审计费59,835.79
合计138,843.40
6.4.7.7实收基金
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709,786,348.79709,786,348.79
本期申购513,551,308.86513,551,308.8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273,226,656.79-273,226,656.79
本期末950,111,000.86950,111,000.86
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本期申购271,265,652.34271,265,652.3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57,636,045.24-57,636,045.24
本期末213,629,607.10213,629,607.10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6.4.7.8未分配利润
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已实现部分未实现部分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32,209,799. 57142,018,95 4.62174,228,754.19
本期期初32,209,799. 57142,018,95 4.62174,228,754.19
本期利润55,566,686. 5410,070,402 .6265,637,089.1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 动数1,132,111.3 049,054,218 .8850,186,330.18
其中:基金申购款11,405,450. 16105,582,82 6.37116,988,276.53
基金赎回款-10,273,338 .86-56,528,60 7.49-66,801,946.35
本期已分配利润-76,991,635 .54-76,991,635.54
本期末11,916,961. 87201,143,57 6.12213,060,537.99
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C:(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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