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凯普(301566):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01日 17:00:46 中财网
原标题:达利凯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566 证券简称:达利凯普 公告编号:2025-053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达利凯普”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磐信投资”),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磐信投资持有股份比例从12.9050%下降至11.7504%。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7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磐信投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磐信投资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1.84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1.1546%(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大厦10层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29日   
股票简称达利凯普股票代码301566 
变动类型(可 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461.84001.1546  
合 计461.84001.154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5,162.125812.90504,700.285811.75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162.125812.90504,700.285811.75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7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磐信投资,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磐信投资持有股份比例从12.9050%下降至11.7504%。

4、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磐信投资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明细;
2、磐信投资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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