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613 证券简称:新铝时代 公告编号:2025-062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龙江大道279号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9人,代表股份87,992,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7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8,58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7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股份39,407,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9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4人,代表股份7,346,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7,226,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4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2,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2%;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6,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份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5%;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5、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6、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7、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8、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9、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0、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1、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份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3、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14,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4%;反对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6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83%;反对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0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8%;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8%;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8%;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8%;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8%;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8%;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8%;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893,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1%;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77%;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及填补措施与相关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89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3%;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98%;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资产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90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耿佳祎、汤士永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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