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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01日 22:46:15 中财网
原标题:华仁药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召集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16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187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代行董事长侯瑞鹏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5人,代表股份393,058,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4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36,503,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3人,代表股份156,555,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1人,代表股份8,468,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4%。其中:无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1人,代表股份8,468,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4%。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495,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93%;反对4,363,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0%;弃权19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6,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282%;反对4,363,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185%;弃权19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33%。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 2.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388,502,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10%;反对4,363,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0%;弃权1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13,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108%;反对4,363,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185%;弃权1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540,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63%;反对5,323,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4%;弃权1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1,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505%;反对5,323,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623%;弃权1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2%。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3修订《关联交易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510,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6%;反对5,355,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25%;弃权1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1,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951%;反对5,355,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343%;弃权1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2.0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556,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02%;反对5,292,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4%;弃权2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66,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324%;反对5,292,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892%;弃权2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8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2.05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65,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88%;反对3,898,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19%;弃权1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6,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779%;反对3,898,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2%。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2.06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36,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15%;反对3,922,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81%;弃权1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7,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366%;反对3,922,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219%;弃权1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1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2.07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002,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37%;反对4,85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5%;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2,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987%;反对4,85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433%;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8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197,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78%;反对3,6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4%;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8,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123%;反对3,6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297%;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8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提案 3.00《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对于该议案的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范英杰女士、王贞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补选范英杰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86,126,32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37,158股。

范英杰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补选王贞洁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86,098,63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09,475股。

王贞洁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冰浩、姚晓雨
3、结论性意见: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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