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改选、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
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改选、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鉴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顺利完成董事会席位调整、董事改选、《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修订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等事项。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对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江泽星先生 非独立董事:江泽星先生、郝为可先生、江泽阳先生、孙卫民先生 独立董事:张庆茂先生、李瑶女士、刘双舟先生 本次董事改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6名新任董事及1名留任董事。上述新任董事的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离任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同时第四届董事会已改选完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孙卫民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孙卫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孙卫民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孙卫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改选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因部分董事改选及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辞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进行改组。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改选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江泽星先生(主任委员)、张庆茂先生、李瑶女士 审计委员会:李瑶女士(主任委员)、张庆茂先生、刘双舟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双舟先生(主任委员)、江泽阳先生、李瑶女士提名委员会:张庆茂先生(主任委员)、郝为可先生、李瑶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2025 9 1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江泽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此变更为江泽星先生,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内部审计负责人变更情况 (一) 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届满前离任情况 近日,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孙卫民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孙卫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孙卫民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孙卫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孙卫民先生的原定任期至2026年5月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卫民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卫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1,174股。孙卫民先生离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因其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其所持股份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份减持预披露计划以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孙卫民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日,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翁瑞蝶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翁瑞蝶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翁瑞蝶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翁瑞蝶女士的原定任期至2026年5月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瑞蝶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500股。 公司董事会对翁瑞蝶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郝为可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同意聘任邬江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总经理:郝为可先生 财务总监:郝为可先生 董事会秘书:郭仙掌先生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现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如下: 内部审计负责人:邬江 以上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张柏军先生、高鹏先生、张韬先生、雍世平先生及符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上述非独立董事辞去相关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 独立董事王永平先生、向屹先生、董南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上述独立董事辞去相关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离任董事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高鹏先生通过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00股,本次离任董事均不存在应该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完成对《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修订,公司监事李磊先生、汪文娟女士、钱璎璎女士因此自然离任,上述监事离任后仍然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离任监事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磊先生通过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500股,汪文娟女士通过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500股,钱璎璎女士通过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本次离任监事均不存在应该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董事、监事离任后,其所持股份将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郝为可简历 郝为可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国内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保荐代表人,曾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投行部总经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执行总经理、深圳市金石三维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郝为可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114股、通过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5%以上大股东上海宝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6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120股,郝为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情形。 邬江简历 1986 邬江女士,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金石三维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目前,邬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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