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禾致源(688315):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301号楼101栋诺禾致源大厦一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瑞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其锋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施加山先生、李依雪女士、周婷婷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翁禾倩律师、李梦颖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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