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30103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01日 23:06:34 中财网
原标题:仕净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违约处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仕净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叶女士(以下简称“出让方”“转让方”或“乙方”)为归还股票质押融资,与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或“天蝎座32号私募基金”)、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际信托”、“质权人”或“丙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且质押给山东国际信托的10,099,76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5.02%)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其在质权方的部分股票质押融资债务。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转让所得全部价款均系用于偿还山东国际信托债务,受让方将在上市公司上传公告后受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质权方支付部分股权转让对价,即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在取得交易所确认性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质权方支付剩余全部股份转让对价。

同时,受让方在受让股份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朱叶女士的通知,为了偿还其在山东国际信托的质押合约债务,朱叶女士与天蝎座32号私募基金、山东国际信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朱叶女士将其持有且质押给山东国际信托的10,099,76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5.02%)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将相应股份转让给天蝎座32号私募基金,以偿还其股票质押债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拟转让股票均系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及其合并管理的补充质押股票,且拟转让股票质押登记已满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通知和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交易对象
朱叶协议转让11.71元/股10,099,7604.99%(占剔 除回购股份 后的总股本 比例5.02%)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天蝎座32号私募基金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名称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占剔除回 购股份后 的总股本 比例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占剔除回购 股份后的总 股本比例
朱叶31,646,79015.64%15.73%21,547,03010.65%10.71%
叶小红8,633,8704.27%4.29%8,633,8704.27%4.29%
董仕宏84,8400.04%0.04%84,8400.04%0.04%
北京天蝎座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天蝎000%10,099,7604.99%5.02%
座32号私募基金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1、出让方
姓名:朱叶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5420
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
出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受让方
名称: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天蝎座32号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证券账户:0899178843
备案编码:SEG803
基金管理人名称: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78534475A
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孙海青(法定代表人)
管理人出资额:1000万
管理人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路17号院1号楼14层1422
管理人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管理人营业期限:2013-09-23至2033-09-22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出让方和受让方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及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次股票协议转让公允性的利益安排或特殊关系。

3、质权人
名称: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4514XM
成立时间:1987年3月10日
注册资本:465,88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出让方:朱叶
受让方: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天蝎座32号私募基金管理人)质权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标的股份:朱叶女士质押在山东国际信托处的10,099,760股仕净科技股票。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起,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受让方,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具体以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转让义务等。

2、转让价格:11.711元/股(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份转让日之日(以下简称“公告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或前20个交易日均价(以下简称“基准股价”)的70%二者孰低原则,但最终价格不得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的70%),转让总价118,268,189.6元(含税)。受让方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转让价款将全部用于归还乙方在丙方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债务。

3、价款支付方式
保证金:转让协议生效后,各方根据交易所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协议及相关文件之日(包括质权方出具的书面同意函),在上市公司上传公告后受让方在个工作日内向质权方支付部分股权转让对价,即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

剩余价款:在取得交易所确认性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质权方支付剩余全部股份转让对价。

违约处理:
(1)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转让方未能成功向受让方转让标的股份的,受让方及/或质权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转让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受让方如已经支付相关股份转让价款的,质权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返还受让方已支付的所有相关股份转让价款。

(2)如受让方未根据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日的标准向质权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质权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股份转让未能完成的,质权方有权通知受让方在接到书面整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限期内仍未解决的,质权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终止转让,并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受让方违约时质权方有权不退还已收取的股份转让价款(以上全部赔偿金额累计总额在任何情况下均由受让方已实际支付的部分股份转让价款金额即人民币壹仟万元整(RMB10,000,000.00)中扣除)。

4、过户流程
受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对价后3个工作日内(含),质权方配合出让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交解除股票质押及股份划转资料。

5、协议生效与解除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丙方加盖公章之日成立并生效。

经三方协商一致,三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补充或者解除本协议,法定事由亦可导致解除。

6、其他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出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本次股份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以偿还股票质押借款,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转让是否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的情况。

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六、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协议转让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让方在受让股份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除此以外,无其他安排。

七、其他说明
1、受让方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出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2、各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朱叶女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各类文件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7、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朱叶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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