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岩大地(0030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01日 23:25:51 中财网
原标题:中岩大地: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6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2)。

2025年8月30日,公司持股24.64%以上股东王立建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王立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3,522,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4%,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8月23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为等额选举)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01选举王立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2选举吴剑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3选举武思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申剑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2选举高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3选举姚立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度独立董 事津贴的议案》
4.00《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与决策制度>的 议案》
9.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12.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3日、2025年9月1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0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议案2.0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4.00、5.00、6.00、11.00、12.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9月6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r@zydd.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6日9:00-11:30,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刘艳
联系电话:010-68809559
电子邮箱:ir@zydd.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采取信函登记的,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1
2、投票简称:ZYDD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为3位,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为3位,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 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为等额选举)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投票数  
1.01选举王立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吴剑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武思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投票数  
2.01选举申剑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高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3选举姚立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度 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00《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6.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7.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议案》   
8.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与决策制 度>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议案》   
10.00《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 议案》   
12.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份类别: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应选人数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 证号码/法人 股东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 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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