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002166):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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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01日 23:25:5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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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莱茵生物: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发行对象 | 认购股份数(股) | 锁定期限(月) |
秦本军 | 165,470,085 | 36 |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调整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承诺人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
期限 | 履行
情况 |
秦本军 |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本军,
作为莱茵生物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认购人,承诺如下:
一、按照莱茵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时的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本人及本人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不存在
对莱茵生物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二、本人在今后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
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
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租赁经
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对
莱茵生物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如本人及本人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有
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与莱
茵生物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本人将及时告知
莱茵生物,并尽力帮助莱茵生物取得该
商业机会。 | 2021年02
月18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 其他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本军,
作为莱茵生物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认购人,承诺如下: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三十
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本次认购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
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
股份锁定义务。 | 2021年02
月18日 | 2025
年09
月04
日 | 正常
履行
中 |
秦本军;
蒋安明;
杨晓涛;
姚新德 |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 本公司上市时,当时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秦本军、姚新德、杨晓
涛及蒋安明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函》,承诺:“本人将不在中
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
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
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 2007年09
月13日 | 长期 | 正常
履行
中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秦本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秦本军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65,470,0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41,609,425股的22.3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1名。
4、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全
称 | 持股数量
(股) | 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
(股) |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占公
司无限售条
件股份的比
例(%) |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 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
质押数量
(股) |
秦本军 | 271,389,592 | 165,470,085 | 165,470,085 | 28.98 | 22.31 | 76,688,800 |
合计 | 271,389,592 | 165,470,085 | 165,470,085 | 28.98 | 22.31 | 76,688,800 |
四、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 变动数(股)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 | | |
|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非流通股 | 170,588,085.00 | 23.00% | -165,470,085 | 5,118,000.00 | 0.69%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1,764,000.00 | 0.24% | 0 | 1,764,000.00 | 0.24% |
首发后限售股 | 165,470,085.00 | 22.31% | -165,470,085 | 0.00 | 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3,354,000.00 | 0.45% | 0 | 3,354,000.00 | 0.45%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 571,021,340.00 | 77.00% | +165,470,085 | 736,491,425.00 | 99.31% |
三、总股本 | 741,609,425.00 | 100.00% | 0 | 741,609,425.00 | 100.00% |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及限售股份明细表;
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
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
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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