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股份(000717):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时间:2025年09月01日 23:35:42 中财网
原标题:中南股份: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
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其他影
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委员至少有三名董事组成,由提名委员
会提名,经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提名委员会根据本议事规则之规定补足委员人
数。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下设评审小组,成员由公司总经理(总
裁)、投资规划部、经营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总裁)
任评审小组组长。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能。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

第九条评审小组负责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以及资产经
营项目的初审及正式审查,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议案。

第十条投资规划部承担战略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
作,组织提供下述有关书面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
资料。

(二)由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
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
告等洽谈并上报评审小组。

(四)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
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二条战略委员会根据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
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评审小组。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
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
可委托一名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
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
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临时会议如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会后5日内,各委员均应提供由本人签字的书面表决意见。

第十六条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
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经全体战略委员会过半数委员通过,战略委员会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
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九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
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
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
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可由委员会作出决定,进行修订,然后
报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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