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000925):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6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2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6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4,497,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0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为34,619,734.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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