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000950):回购股份进展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65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313,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389%;最高成交价为5.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9,998,90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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