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00040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2025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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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02日 17:51:2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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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冀东水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2025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49505 债券简称:21冀东01
债券代码:149636 债券简称:21冀东0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2025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董事发生变动的事项)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二〇二五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冀东水泥”,“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商证券”)编制。
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
浙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一、受托管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
21冀东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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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10亿 |
2.49% |
2021年6月11日 |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2年至
2026年间每年的6月11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2024年每年6月11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
2026年6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
的兑付日为2024年6月11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
易日)。 |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 |
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
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
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
况进行债券配售。 |
无 |
主体和债券信用级别均为A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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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
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
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补充
流动资金。 |
二、重大事项
浙商证券作为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1冀东01”,债券代码为“149505”)、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1冀东02”,债券代码为“149636”)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设置
根据发行人于2025年8月9日披露的《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及《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发行人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此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的职务自然免除,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2025年8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二) 公司董事发生变动
1、根据发行人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王向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向东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王向东先生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向东先生确认其与公司及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王向东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根据发行人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朱岩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岩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朱岩先生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岩先生确认其与公司及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朱岩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朱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根据发行人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的《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周成耀先生、丁培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周成耀先生、丁培和先生简历详见发行人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的《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8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根据发行人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发行人于近日接到公司工会《关于选举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的函》,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选举姜雨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姜雨生女士简历详见发行人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浙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贾东霞
联系电话::010-65546328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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