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衢州发展(600208):对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02日 19:09:57 中财网
原标题:衢州发展:对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5-055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 对象被担保人名称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湖”)
 本次担保金额731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308076.31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 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 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2,071,970.56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9.45%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经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9
月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权利质押合
同》,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新湖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73100
万元,担保期限1年。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31家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210亿元,对3家合营和联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和联营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50亿元(详见公司
公告临2025-012、014号)。

本次担保均发生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香港新湖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衢州发展,100%
法定代表人潘孝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
注册地香港
注册资本112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节能产业、新能源产业、环保产业等项目投资。  
主要财务指标(亿元) (单体报表口径)项目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 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86.5574.74
 负债总额99.33100.08
 净资产-12.78-25.34
 营业收入//
 净利润-1.43-5.5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 保 方被 担 保 方债权人担保的 主债务 本金实际发生日期担保 方式审议 的担 保额 度本次担 保后的 担保余 额融 资 期 限保证期间其他 股东 提供 担保 情况反担 保情 况担保内容
衢 州 发 展香 港 新 湖中信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杭州 分行7.312025-8-28、 2025-9-2质 押 担 保3530.811年1、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各同约定为准。但按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经主合同双方当 事人协商一致后债务提前到期的,则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 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居满之日。 2、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 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之日为主合同绩务人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 任之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 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目。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 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 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迟延履行金、保管质押财 产和实现债权、质权等而所发 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 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 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 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对各
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被担保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贷款用于子公司日常运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反担保)总
额为304.72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210亿元,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的(反)担保总额15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72.73%、50.12%、3.58%;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
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207.2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49.45%,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
148.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48%。无逾
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